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项目地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中交一****公司**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项目地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5-09-16 17:0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司**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项目地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司

**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

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项目

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市******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地材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包含6条道路(南皋北路1336.750m、南皋东路241.145m、南皋路292.833m、南皋中街464.476m、南皋中一路547.006m及黑桥村北路1605.842m),均为城市支路,道路修筑全长4488.05m。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给排水工程、道路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计划工期:536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3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8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2.2.1 详见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2.2.2 本次招标的地材,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公司层级、**分层级、一航局****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贸易商必须持有投标物资生产厂商授权委托书。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GB/T 14685-2022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提供近3年不少于2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价)。

支付方式:结算款****银行****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交云信等方式支付。贴息费说明:****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交云信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现汇支付比例占比50%,金融工具支付比例占比50%。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E信通的付款比例。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6日17:00 时至 2025年9月21日17:00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收取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中交一****公司

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塘沽支行

银行账号:120********000002144

银行行号:105****37395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6日17时0****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标书代写

6.其他

6.1 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5日后,甲乙双方核对上一结算周期的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后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80%;60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30日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协商后延期支付,但乙方不能再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心商务区)新港三百间14号

邮 编: 657800

招标组织机构:****

地 址:**市**区崔各庄乡

邮 编:100103

联 系 人:李兴鑫

电 话:159****2385

2025年9月16日



附件列表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数量
单位
1
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 Ⅱ类
5000.****0000
立方米
2
碎石 石灰岩 5-10mm
3500.****0000
立方米
3
碎石 石灰岩 10-20mm
8500.****0000
立方米
4
碎石 石灰岩 20-30mm
32000.****0000
立方米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6
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项目地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