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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110kV变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团山组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厂区内。
建设性质:**。
项目实际总投资:2999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1万元。
二、验收范围:
验收调查范围原则上与环评文件评价范围一致。根据本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及工程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为:110kV变电站及其配套设施(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双回路铁塔及红线范围外输电线路双回路铁塔等都由******公司负责建设,环评不涉及对输电线路的评价,因此输电线路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三、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见验收监测报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单位:赵工 182****0032
2、建设单位:白工 159****0339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