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1#厂房2台行车及轨道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需求一览表修改为:
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5t) |
11#厂房一层南侧第一跨、第二跨 1.跨度:8.60m, 2.起升高度:6.5m(使用净高), 3.轨道运行长度单边:110m×4, H型钢型号为500mm×200mm单边110m×4。 4.大车运行速度:8~30m/min变频, 5.小车运行速度:5~20m/min变频,起升速度:5/0.8m/min 双速。 6.工作级别:A5。 7.大车运行轨道:配24kg/m,55Q国标轨。 8.大车供电:配16mm2安全滑触线110米。 9.动力电源线缆一条,长度需现场测量。 |
2 |
台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
33 |
本项评审步骤: 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 1.1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标书代写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标书代写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 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其他技术参数 |
18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其它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的型号规格、实现功能、外观、材质、制作工艺、使用寿命、安全性、可靠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和偏离情况进行评分。 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有一项扣2分,扣完18为止。(在计算偏离项数时,同一参数不累加计算)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中心A栋1008
联系方式:董磊187****93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
联系方式:186****2920、189****1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素娟
电话:186****2920、189****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