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医疗机构公示---****诊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5号令)第八、九、十一条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4号)《关****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诊所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 2025年09月22日,若有异议请在09月22日18时前向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诊所(******公司)
类别:****诊所
选址:**市**区青口镇义塘路金苑公寓114号商铺
主要负责人:范杰华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0张(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
受理部门:**市****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2162
传真:0518--****1743
****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