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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按照文件要求,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向有关单位反映,也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材料:见附件
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文勇139****5394
监督单位及电话:****水利局0835-****266
特此公示!
附件:1.**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