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重点企业土壤污染,规范和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超标污染问题开展排查整治的通知》(鲁环字〔2021〕79号),****作为重点监管企业,已编制完成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2025年度现场采样检测工作分两次完成,丰水期、枯水期各一次;2025年05月09日进行枯水期地下水采样,设置地下水采样点3个,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2025年07月11日进行土壤表层土采样,共设置土壤采样点1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2025年08月13日进行丰水期地下水采样,设置地下水采样点3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2025年度共采集土壤表层土样品16个,地下水样品6个;样品采集及检测工作由******公司完成。
通过分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点的检测结果:
1)土壤重金属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2)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场地内和对照点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率为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3)土壤半挥发性有机物:场地内和对照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率为0%,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4)地下水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量标准,初步判断该厂区地下水质量基本良好,可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厂区及周边地下水不作为居民饮用水使用)。
二、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的获取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监测单位查阅检测报告,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与监测单位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位于**省**市**普连集镇青菏路与张庄路交汇处东180米**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166****2827
监测单位:******公司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