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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0MADC5LM49X | 建设单位法人:胡曼玉 |
| 回呈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淮****开发区**路与**路**向北260米 |
| ****基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 经度:117.060000 纬度: 32.670278 | ****机关:****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30 |
| 开环审复〔2024〕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DC5LM49X001U |
| 2024-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16.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0MADC5LM4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0MADC5LM4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3M45GMXB | 竣工时间:2024-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297-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总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万吨腻子粉、1万吨瓷砖胶砂浆、3万吨找平砂浆及1万吨嵌缝砂浆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年产5万吨腻子粉、1万吨瓷砖胶砂浆、3万吨找平砂浆及1万吨嵌缝砂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投料 项目外购袋装原料进厂后储存在车间原料堆放区,生产时各原料经行车运至上斗提中,采用人工放料。根据产品配方对所有原辅料精确称量进行配料,配料后按指定的顺序及位置从进料口采取负压吸入式方式进入密闭输送机中。 (2)输送 采用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将各原辅料输送至斗提自动投料。 (4)混合搅拌 各种原辅料投料完成后,密闭输送至搅拌机按工艺规定时间在密闭状态下充分混合搅拌。 (5)成品分装 搅拌好的成品通过密闭管道直接进入成品仓,由成品仓带的超声波包装机进行自动打包,打包过程是将防水打包袋口包裹住包装机出口,包装机将成品仓处的成品吹入防水打包袋中并自动进行封口。打包好的成品经码垛机器人送入成品堆放区堆存。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 项目外购袋装原料进厂后储存在车间原料堆放区,生产时各原料经行车运至上斗提中,采用人工放料。根据产品配方对所有原辅料精确称量进行配料,配料后按指定的顺序及位置从进料口采取负压吸入式方式进入密闭输送机中。 (2)输送 采用密闭式螺旋输送机将各原辅料输送至斗提自动投料。 (4)混合搅拌 各种原辅料投料完成后,密闭输送至搅拌机按工艺规定时间在密闭状态下充分混合搅拌。 (5)成品分装 搅拌好的成品通过密闭管道直接进入成品仓,由成品仓带的超声波包装机进行自动打包,打包过程是将防水打包袋口包裹住包装机出口,包装机将成品仓处的成品吹入防水打包袋中并自动进行封口。打包好的成品经码垛机器人送入成品堆放区堆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投料工序中产生的投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搅拌粉尘采取密闭管道收集粉尘、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及分装粉尘收集后共用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备合理选型(低噪设备)、合理空间布局、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维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市玉廷****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淮河。 投料工序中产生的投料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粉尘、搅拌工序产生的搅拌粉尘采取密闭管道收集粉尘、分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及分装粉尘收集后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通过设备合理选型(低噪设备)、合理空间布局、基础减振、加强日常维护等措施,保证了厂界噪声达标。通过验收期间厂界噪声监测,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我单位做好了生产过程日常生产的固废管理和处置我作,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目前我单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因此未与危废处置单位签定处置协议,我单位承诺待产生危险废物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办理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该《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本审批意见的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环保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 该项目已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00MADC5LM49X001U)。项目正在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58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636 | 0 | 0 | 0 | 636 | 6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2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限值的通知》(2021年1月19日 | **市玉廷****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COD≤76mg/L;BOD5≤42.6mg/L;氨氮≤7.91mg/L;SS≤42mg/L;TP≤7.91mg/L;TP≤17.8mg/L; |
| 1 | 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 袋式除尘器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1×10-2kg/h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中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做好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固废的回收、处理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与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含油抹布及手套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目前我单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因此未与危废处置单位签定处置协议,我单位承诺待产生危险废物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并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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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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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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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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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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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办理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该《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已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00MADC5LM49X001U)。项目正在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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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