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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B2QCYT7P | 建设单位法人:张薛鸿 |
| 鱼小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柿园路218号 |
| **东750kV变电站330kV送出工程(第一部分)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9.43827,109.1684 纬度: 34.25576,34.1737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14 |
| 市环批复〔202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51 |
| 41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0102MA7D082R7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31MA6TXJJ15N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31MA6TXJJ15N | 竣工时间:2024-11-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东~**双回330kV线路:线路起自拟建**东750kV变电站,止于拟建**~****断点,其余利用在建**~**南330千伏输变电线路至**南330****电站。**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10.8km。**28基铁塔。 (2)**~上苑双回330kV线路:线路起自在建线路(**330kV输变电工程在建线路,**县西刘村附近),止于现信义~上苑双回330kV线路开断点(**县双水村附近),其余利用已建线路至上苑330kV变电站。**输电线路总长为20.7km。**铁塔61基。 | 实际建设情况:(1)**东~**双回330kV线路:线路起自已建**东750kV变电站,止于已建**~****断点,其余利用已建**~**南330千伏输变电线路至**南330****电站。**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为10.451km。**铁塔22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16基,双回路直线塔6基。 (2)**~上苑双回330kV线路:线路起自**330kV输变电工程已建线路,止于原信义~上苑双回330kV线路开断点,其余利用已建线路至上苑330kV变电站。**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为20.795km。**铁塔56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25基,双回路直线塔31基。 |
| (1)**东~**双回330kV线路:环评阶段线路路径长度为10.8km,设计阶段优化了塔基基础,核减了塔基数量,塔基共减少6基,实际建设线路路径长度为10.451km,较环评阶段减少了0.349km。本线路个别塔基位置发生了微调,少部分线路有轻微摆动,摆动幅度很小,路径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2)**~上苑双回330kV线路:2022年9月5日,****政府组织召开**东750kV变330kV送出工程及**33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簸箕掌村段路径协调会,会中明确为不影响簸箕掌村后期规划发展,**~上苑双回330kV线路部分线路路径进行调整,****酒店及滑雪场均已拆迁,后期铁塔组立不受影响。因此,在JS22塔基(该塔基为与**330kV输变电工程线路西π接点塔基,属于**33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内容)~JGA2塔基段,线路向北偏移,横向偏移距离为6m~740m,偏移段线路路径长度约1.794km,其中横向位移超出500m的累计长度约1.2km;JGA2塔基~JG5塔基段,线路向南偏移,最大横向偏移距离123m,偏移段线路路径长度约1.453km。ZG16塔基~JG21塔基段,线路跨越G40沪陕高速,根据G40沪陕高速两侧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对线路路径进行了优化调整,线路向东北偏移,横向偏移最大距离为335m,偏移段线路路径长度约1.391km,其余线路个别塔基位置发生了微调,少部分线路有轻微摆动,摆动幅度很小,路径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由于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线路路径长度发生变化,环评阶段线路路径长度为20.7km,验收阶段线路路径长度为20.795km,线路路径长度增加了0.095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30kV | 实际建设情况:330k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进一步优化线路的走径和敷设形式,优先避绕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绕的,尽量采取无害化穿越,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占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工程实施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噪声扰民等。施工垃圾应集中堆放,并按相关规定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塔基开挖时进行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秦岭山地施工采用掏挖或挖孔基础,减少施工中土方的大挖大填,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根据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做好施工方式和实际的计划,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除已论证的临时工程外,不得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内新增施工营地、泥浆地、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不得向敏感区排放倾废。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五)加强运行期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定期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等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湿地等线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落实《****规划局关****公司****公司**东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跨越灞河湿地意见的函》的要求,保护好湿地环境。 (七)加强对临近居民开展电磁科普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掌握周边民情动态,建立健全应对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间周边社会稳定。 (八)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九)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线、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次验收线路全线采取架空方式,线路一档跨越**灞河湿地,未在湿地范围内立塔,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经监测,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标准要求。 (二)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期未接收到周围噪声投诉。 (三)施工时,施工现场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点转运,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边角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弃置点;塔基开挖时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耕地区域及时进行表土回覆,恢复了复耕条件,临时占用草地区域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秦岭山地施工时采用了挖孔基础,减少了施工中土方的大挖大填,有效减少了施工中的水土流失;施工时未发现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的情况;项目施工临时工程仅为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及施工便道,无新增施工营地、泥浆地、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临时工程。 (四)施工时,施工现场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点处置,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边角废料大部分回收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弃置点。 (五)建设单位已按照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未出现超标情况。 (六)本次验收线路跨越灞河湿地两侧塔基在开****林业局《关于**东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选线跨越**灞河省级重要湿地的意见》,项目施工过程中****林业局《关于**东750****电站330千伏送出工程选线跨越**灞河省级重要湿地的意见》的要求,线路一档跨越灞河湿地,未在湿地范围内立塔,无向灞河湿地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的情况,也无向灞河湿地倾倒垃圾的情况,项目施工对**灞河湿地的影响较小。 (七)本项目已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八)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已委托****开展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九)本项目环评阶段通过网上发布环评信息和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张贴环评信息公告、现场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等方式,依法依规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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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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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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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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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保护措施:(1)避让措施 1)合理选线和布点 评价区以秦岭山地段林地分布相对集中,施工便道或牵张场临时占地范围内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时,应采取避绕措施,禁止采挖、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严格按照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对林地造成破坏。 2)合理划定施工范围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牵张场、材料堆放处等临时场地,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立塔时,可充分利用村村通道路以及田间小道;在秦岭山地段立塔时,可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检修道路及乡村小道等。 (2)减缓措施 1)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施工影响 ①严格控制塔基开挖面积,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施工活动的扰动面积,减少对植被的影响。 ②在穿越秦岭山区时,严禁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林木,严格控制林木的砍伐数量,可采取高跨等措施。 ③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合理开挖,保留表层土 线路经过耕地时,开挖土石方应将表土剥离。临时表土堆放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表土回填,用于恢复农田植被。 在秦岭山地段设置塔基时也应注意保留林下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播撒当地适生草种。 3)挡护坡面坡脚,防止水土流失 对于需要在坡度大于15°的地区设置塔基的区域,施工时应及时在坡脚处设置草袋挡土墙挡护或坡面种植草本植物等防护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4)临时垃圾及时清理。 材料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少量沙石、水泥洒落,施工场地也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因此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各种残留的建筑垃圾。 5)受保护植被的保护 开挖中,要注意保护周围植被,遇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采取避让措施,就地保护;施工期应设置醒目的保护标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并在树体四周设置简易围栏,围栏与树干的距离应不小于3m,与受保护灌丛及草丛植被的距离不小于1m。重点保护植物周边严禁设置堆料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 (3)恢复与补偿措施 1)充分收集和利用表层熟土 对于塔基施工占用林地、灌草地、耕地部分的表层熟土在施工时应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以利于土地复耕或植被绿化恢复。牵张场等其余占地采用彩条布苫盖,施工结束后恢复原有植被。工程表土剥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实施,并做好生态恢复。 2)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根据前面现状所述,工程评价区内主要植被类型为针叶林、阔叶林、灌草丛和农业植被,因此,在植被修复过程中,尽量保护施工占地区域原有体系的生态环境,在耕地区恢复原有农田植被(小麦、玉米等),在秦岭山地段恢复为当地优势灌木树种黄栌、悬钩子、忍冬及草丛青绿薹草、艾蒿、华南毛蕨、野草莓等优势草籽。 植被修复措施不仅考虑植被覆盖率,而且需要在利用当地原有物种的情况下,尽量使物种多样化,避免单一。 (4)管理措施 1)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 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 在林地分布较为集中的区段(秦岭山地段),在工程建设期,更应加强防护,如在施工区及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吸烟,巡回检查,搞好消防队伍及设施的建设等,以预防和杜绝火灾发生。 动物保护措施:(1)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2)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和宣传牌,特别是在秦岭山脉动物多样性较高的区域,提醒施工人员和过路人员保护野生动物,避免野生动物误入施工现场。 (3)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 (4)在水域附近施工时,减少在鸟类繁殖、迁徙时期的作业内容。在水域周围施工时禁止向水中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避免对其中的湿地鸟类生境造成污染。 (5)施工噪声易影响鸟类捕食活动,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控制噪声源强,减轻施工期对野生动物捕食活动的影响。施工机械、车辆等需要修理或维护时,安排在野生动物较少的区域进行,减小直接干扰。 (6****施工队伍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要标明施工活动区,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尤其要禁止在非施工区点火、狩猎等。 (7)对塔基临时施工区以及牵张场、人抬道路、施工临时道路等应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8)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详查现场,对塔基占地区域、施工便道及牵张场周围的保护动物进行识别,将保护动物的照片、形态特征及生活习性制定成册。在施工队伍进场前,通过举办培训、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播放视频等方式,使施工相关人员基本了解、认识需保护的动物类型,重点针对评价区内分布的我国特有物种的辨识,让每个施工人员知晓,同时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区域,禁止非法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在工程涉及主要保护动物活动区域设立警示牌,在施工区、村庄周围、主要道路两旁、路口和沟口设立宣传牌和宣传碑,将自然保护、动物保护、防火检疫和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增强工程施工人员****社区群众对工程建设的认识,****社区群众自觉地参与到保护生态和工程建设工作中来。 景观影响防护措施:(1)塔基塔型应减小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减少施工过程中土地裸露引起的视觉突兀。 (2)施工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堆弃,每天要及时收集,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避免污染沿线景观环境。 (3)施工期的临时拌料场,不能设在工程沿线的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范围内。临时堆料场选址要隐蔽,不占用高生态价值用地,并要及时遮挡与恢复。 (4)尽量使用秦岭山区已有防火道路作为施工便道,不得不修建新的施工便道时,要避免道路硬化,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对自然景观的潜在影响。 塔基施工场地生态保护措施:(1)塔基基础施工前,先对塔基基础开挖扰动范围内采取剥离表土措施,剥离表土,剥离厚度为30cm,表土堆置于塔基施工场地区,用于后期覆土。在临时堆土底部先行铺垫彩条布。 (2)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密目网边缘用重物进行压实,以防大风将密目网刮起。 (3)秦岭山地段部分塔基位于陡坡段,在塔基周围设挡土墙,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土回覆于塔基区域。对于塔基永久占地区域,应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对于施工场地临时占用的耕地表土回覆,恢复为原有农作物;对于临时占用的非耕地区域,应根据原始地形地貌,采用撒播草籽、林地恢复等植物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牵张场生态保护措施:(1)线路牵张场区需临时堆放建筑材料,为避免清理场地时对原地貌的扰动,需在临时材料堆放区域底部先行铺垫彩条布,可降低清理场地时的扰动程度。 (2)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牵张场占用草地的区域进行土地整治,用以恢复植被,土地整治首先进行坑凹回填,然后整平改造、翻耕等,植被恢复选用狗牙草籽进行撒播;对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复耕首先进行坑凹回填,然后整平改造、翻耕。对占用的林地采用种植乔木及播撒草籽结合的方式植被恢复。 施工便道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行地表清理,不硬化; (2)根据地形情况,对机械运输施工便道坡度较大,且为土质路面的路段设置临时排水沟,防止雨水对路面的冲刷; (3)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首先进行坑凹回填,然后整平改造、翻耕等。对占用耕地的区域进行复耕,包括整平改造、翻耕、施肥等;对占地类型为草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选用苇状羊毛草进行撒播;对占用的林地采用种植乔木及播撒草籽结合的方式植被恢复,撒播草籽选用苇状羊毛,选用一级草籽,乔木选择黄杨及**。 秦岭生态保护区:(1)减少扰动面积。在秦岭山区施工时,严格控制塔基开挖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便道尽量选取山上已有的小路,若必须修建临时便道时,选取树木稀疏的区域及林窗、林缘区域; (2)在塔基设计时,山地区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尽量减少占地、土石方开挖量;部分塔位修筑护坡、排水沟,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3)施工时宜采用飞艇、无人机等展放线,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 (4)塔基开挖时,应首先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为30cm,集中堆放,表土存储无压实要求,表层上部防尘网覆盖下部用彩条布铺垫生熟土隔离,余土塔基内摊平; (5)施工过程中若遇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采取避让措施,就地保护,确保不毁坏或砍伐保护植被; (6)对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并养护; (7)严格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秦岭生态功能不降低;禁止非法猎捕、杀害、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破坏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地及其环境。 **灞河湿地:(1)严格管控施工人员的行为,禁止向河流中倾倒各类污染物、乱丢垃圾等,减少对湿地的影响。 (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 (3)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过沉砂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 (4)线路跨越水体时均采用高跨一档方式通过,不在水体中立塔。 (5)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临时施工弃土应选择远离水体的适当位置妥善处置。 (6)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7)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现场拌合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体水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物保护措施:(1)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活动均在施工范围内进行,未随意扩大施工区域,施工期间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未出现乱砍滥伐的事件,未发生砍伐保护植物等事件。 (2)立塔时,合理规划了施工便道,大部分利用了已有乡村道路和农耕道路,无随意开垦临时施工便道的情况;牵张场均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区域;塔材均堆放在塔基附近,无随意堆放的情况,降低了施工建设活动对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塔基开挖,控制施工范围,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穿越秦岭山区时,未破坏施工范围以外的林木,采取高跨方式,减少了林木的砍伐;施工阶段,已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落实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施工期间,在线路经过耕地时,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进行苫盖,施工结束后,表土及时回覆到了塔基临时占地区域,及时恢复了耕作条件;秦岭山地段塔基施工时,按照要求保留了林下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栽种了松柏。 (5)施工期间,在秦岭山地坡地区域塔基施工时,在坡脚处设置了装土袋临时拦挡,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6)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及时处置,现场未发现残留建筑垃圾。 (7)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加强了施工人员对植被的保护意识,施工期间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8)施工期间,对于占用耕地、草地以及林地的塔基,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进行了苫盖,并且堆存在塔基周围,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的施工临时占地进行了土地平整,表土进行了回覆,及时恢复了耕作条件,对占用草地的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及时进行了回覆并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对占用林地的施工临时占地表土及时进行了回覆并种植了松柏;牵张场均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区域,并采用彩条布进行铺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了原有植被。根据现场调查,大部分植被恢复较好。 (9)施工结束后,对线路沿线以及塔基周围施工扰动区域内的耕地及时进行了土地平整,恢复了耕作条件;对于秦岭山地段,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种植了松柏。根据现场调查,大部分植被恢复较好。 (10)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活动未超出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无随意破坏植被的情况。 (11)在秦岭山地段施工时,加强了检查管理,施工人员严禁吸烟,配备有消防设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火灾。 动物保护措施:(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要求施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无捕猎野生动物行为。 (2)施工期间施工现场设置了警示牌,向施工人员宣传培训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3)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未在晨昏和中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减少了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4)本工程采取一档跨越灞河湿地,未在湿地范围内立塔,跨越档距约为600m,跨越处湿地宽度约为297m,跨越高度约29m,其中JG33塔基与**灞河湿地的距离为168m,JG34塔基与**灞河湿地的距离为135m,距离灞河湿地较远,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自然蒸发,施工结束及时进行了土地恢复,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间未向水体中排放污染物,施工期间未对河流及周边鸟类生境造成影响。 (5)施工过程中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栏,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仅对施工场地周围造成噪声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定位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行对鸟类等野生动物造成惊扰,短暂存在于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人员及设备离场后对野生动物扰动消除。 (6)施工现场设置有围栏,施工活动在施工范围内进行,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培训宣传,禁止在非施工区进行点火、狩猎等活动。 (7)塔基临时施工占用耕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了耕作条件,占用草地区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牵张场均选择在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区域,并采用彩条布进行铺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了原有植被,施工临时道路大部分利用了已有乡村道路和农耕道路。根据现场调查,大部分植被恢复较好,对周围动物生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已逐渐消除。 (8)项目施工阶段,对拟建塔基点、施工便道、牵张场等区域进行了详勘,可见野生动物主要以鸟类、松鼠等啮齿类为主,其特点主要为移动速度快,可觅食、繁衍环境广阔,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在落实严禁猎捕野生动物措施后,未对野生动物造成伤害。项目建设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相关环保措施、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项目部、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了宣贯培训,针对环评中提到的国家及省级保护动植物进行了介绍,提醒相关人员施工作业过程中进行规避。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项目沿线动物造成伤害,未发生过猎捕野生动物等事件,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并进行了相应植被恢复,确保施工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施工建设过程中将对项目沿线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景观影响防护措施:(1)本工程**~上苑双回330kV双回线路出秦岭段塔基占地大部分为农田,施工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了土地整治,恢复了耕作条件;经过秦岭山坡地区域采用了高低腿掏挖基础,减少了施工过程中土石方量、临时占地及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减少了施工造成的土壤裸露期时间,根据现场调查,植被恢复较好,与周围景观差异较小。 (2)施工场地设置了垃圾桶,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现场收集,随车运送至周围生活垃圾收运点处置,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扰动区域无建筑垃圾堆放,未发生对沿线景观环境造成影响的情况。 (3)施工过程中牵张场材料均堆放在牵张场占地范围内,塔材均堆放在塔基附近,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对沿线景观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项目施工过程中经过秦岭山区段大部分利用已有乡村道路及防火林带进行材料运输,减少了施工建设对山区植被的影响,降低了施工建设对项目沿线自然景观环境的影响。 塔基施工场地生态保护措施:(1)塔基施工**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存于塔基施工场地区,并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回覆。 (2)施工期间塔基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塔基周围并采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施工结束后全部回填于塔基占地区域,无弃土产生。 (3)秦岭山地坡地区域施工时,在坡脚处设置了装土袋临时拦挡,以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剥离表土及时进行了回覆。对于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区域,进行了表土回覆,并及时恢复了耕作条件;对于临时占用的草地区域,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对于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 牵张场生态保护措施:(1)牵张场施工材料均堆放于牵张场占地范围内,牵张场占地区底部均铺垫了彩条布,降低了清理时的扰动。 (2)施工结束后,对牵张场占用草地的区域进行了土地整治,选用当地适宜草种进行了撒播;占用耕地的区域恢复了复耕条件;占用林地部分种植了松柏。根据现场调查,大部分植被恢复较好。 施工便道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便道大部分利用了已有乡村道路和农耕道路,少部分为**施工便道,施工前对**临时施工便道区域地表进行了清理,未进行硬化处理。 (2)对坡度较大且为土质路面的施工便道,设置有临时排水沟,以防止雨水对路面的冲刷。 (3)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的区域及时进行了土地整治并恢复了耕作条件;对占用草地区域选用当地适宜草籽进行了撒播;对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根据现场调查,大部分植被恢复较好。 秦岭生态保护区:(1)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未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时施工建材运输大部分利用了已有乡村道路和农耕道路,降低了施工建设活动对秦岭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2)线路经过秦岭山地坡地区域选用了高低腿掏挖基础设计建设,减少了施工过程中临时占地、土石方量及林木砍伐量,降低了施工建设对秦岭生态环境影响,并在坡脚处设置了装土袋临时拦挡,减少了水土流失。 (3)施工过程中采用了无人机进行放线,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生态环境影响。 (4)线路建设过程中进行了表土剥离,表土堆存于塔基周围,施工结束后表土回覆于施工扰动区域表层,方便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 (5)塔基施工前,对塔基所在区域植被进行了辨认,施工扰动区域无国家、省级保护动植物,施工过程中无随意捕猎野生动物行为,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耕地区域及时恢复了耕作条件,临时占用草地区域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有效降低了施工建设过程中对周围动植物影响。 (6)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影响区域进行了表土回覆,临时占用耕地区域及时恢复了耕作条件,临时占用草地区域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及时种植了松柏,有效降低了施工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 (7)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未开展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的事件,未发生砍伐保护植物、伤害野生动物、鸟类等事件。 **灞河湿地:(1)本工程采取一档跨越灞河湿地,未在湿地范围内立塔,跨越档距约为600m,跨越处湿地宽度约为297m,跨越高度约29m,其中JG33塔基与**灞河湿地的距离为168m,JG34塔基与**灞河湿地的距离为135m,距离灞河湿地较远,有效减少了对湿地的影响。 (2)在灞河湿地两侧塔基处进行施工时,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人员活动仅在施工范围内,未向灞河湿地中倾倒污染物,无乱丢垃圾的现象。 (3)施工时施工场地设置有围栏,未在下雨天进行施工活动。 (4)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自然蒸发,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无向灞河湿地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情况。 (5)线路采用一档无害化跨越水体,未在湿地范围内及水体中立塔。 (6)施工临时堆土堆放于塔基周围,距离灞河湿地较远,并且采用了密目网进行苫盖,有效减少了施工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小对灞河湿地的影响。 (7)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及塔基开挖的土方等规范处置,未向水体中倾倒,未对灞河湿地水体造成影响。 (8)施工时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未向河流排入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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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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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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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