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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县**镇龙桥村龙桥宴****砖厂地块)的控制指标论证》(详见附件)予以批前公示。
若您对该调整方案有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须提供该调整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630
联系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邮政编码:62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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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