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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34MA0DDRM2XY | 建设单位法人:高立家 |
| 高立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北台乡韩家峪村村西 |
| ****石材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4.542778 纬度: 38.81416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曲行审环表〔2023〕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34MA0DDRM2XY001U |
| 2024-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34MA0DDRM2X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34MA0DDRM2XY | 验收监测单位:**中彻****公司 |
| 911********1967675 | 竣工时间:2025-05-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7366-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万吨石子、10万吨机制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吨石子、10万吨机制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料运输、储存-上料-鄂破(一次破碎)-圆锥破(二次破碎)-一次筛分-制砂-二次筛分-洗砂-脱水 | 实际建设情况:物料运输、储存-上料-鄂破(一次破碎)-圆锥破(二次破碎)-一次筛分-制砂-二次筛分-洗砂-脱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鄂破、圆锥破、一次筛分、制砂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上料、鄂破、圆锥破、一次筛分、制砂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原料及成品堆存及装卸物料、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过程产生的废气)。给料机、圆锥破碎机、一次筛分落料处、制砂机上方设置各自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生产车间、仓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配备雾炮,厂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洒水车等措施抑尘。(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洗砂废水、脱水废水、车辆冲洗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洗砂、脱水工序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建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泥饼、沉渣)、危废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泥饼、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鄂破、圆锥破、一次筛分、制砂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上料、鄂破、圆锥破、一次筛分、制砂工序集气罩未收集的废气,原料及成品堆存及装卸物料、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过程产生的废气)。给料机、圆锥破碎机、一次筛分落料处、制砂机上方设置各自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生产车间、仓库顶部设置喷淋装置、配备雾炮,厂区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洒水车等措施抑尘。(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洗砂废水、脱水废水、车辆冲洗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洗砂、脱水工序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建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4)固废:主要生产设备运回厂家修护,该公司厂内不产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不再建设危废间;一般固废为除尘灰、泥饼、沉淀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排污许可证相关管理要求,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要求 ****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 号)的要求,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口需要进行规范化。 ①污染源排放口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原则,严格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进行。 ②污染源排放口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污染物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要求,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申请排污许可证。按环评要求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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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 | 不外排 | 设一座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 | 无需监测 | |
| 2 | 沉淀罐+压滤机+循环水池 | 不外排 | 建设1个沉淀罐,1个循环水池,1台压滤机。 | 无需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 |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石灰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给料机、圆锥破碎机、一次筛分落料处、制砂机上方设置各自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项目DA00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4mg/m3 |
|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经检测,项目厂界东、南、北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6dB(A) |
| 1 | 为加强对地下水的保护,避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提出分区防渗要求。危废间进行重点防渗,其防渗性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生产车间、仓库、车辆冲洗平台及其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厂区其它位置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措施。 | 不再建设危废间,不涉及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均已按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相应防渗。 |
| 1 | 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泥饼、沉渣)、危废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除尘灰、泥饼、沉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 一般固废为除尘灰、泥饼、沉淀渣,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主要生产设备运回厂家修护,该公司厂内不产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不再建设危废间。根据非重大变动说明及专家评审意见,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 1 |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1 | 项目风险源为危废间,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①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厂区制定风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泄漏时,及时采取措施。 ②制定储存区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指派专人负责巡查。 ③项目营运期间要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营运期严格杜绝风险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防火、防爆、防雷击,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危废间地面应重点防渗,防止泄漏污染地下水。 ⑤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应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的衔接与分级影响措施。 | 不再建设危废间,其余均已按要求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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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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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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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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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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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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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