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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仪馆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6598005 | 建设单位法人:石亚明 |
| 王丽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易州镇紫****商铺A区002号 |
| ****殡仪馆)搬迁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27-殡仪馆、陵园、公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080-O8080-殡葬服务 |
| 建设地点: | **省**市** 梁格庄镇张天峪村东北侧 |
| 经度:115.43396 纬度: 39.343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3-15 |
| 易环表〔2019〕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67.99 |
| 10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6598005 | 验收监测单位:益铭检测技术****公司,******公司 |
| ****0282MA3ERPJU71,****0606MA0CF8YT51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7308 typeTen=1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火化尸体约2000具 | 实际建设情况:年火化尸体约2000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遗体进馆-整理、清洗、更衣等各种殡仪服务-遗体告别-遗体火化-捡灰入盒-公墓安葬或骨灰暂存或出馆安葬 | 实际建设情况:遗体进馆-整理、清洗、更衣等各种殡仪服务-遗体告别-遗体火化-捡灰入盒-公墓安葬或骨灰暂存或出馆安葬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项目4台火化机废气经各自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12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十二生肖祭奠炉、遗物焚烧炉经各自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12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2)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与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场内****处理厂处理,处理规模为6m3/d,处理工艺为“调节+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的达标出水回用于场内绿化。 (3)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风机进出封口软连接和绿化带隔声。 (4)固废:项目祭奠炉、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遗体火化产生的无人认领骨灰由民政部门处理;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碱洗废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职工及来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4台火化机废气经各自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十二生肖祭奠炉、遗物焚烧炉经各自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排气筒编号分别为DA005、DA006)。其中急冷采用风冷。 (2)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与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场内****处理厂处理,处理规模为6m3/d,处理工艺为“调节+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砂滤+活性炭过滤”,处理后的达标出水回用于场内绿化。 (3)噪声: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风机进出封口软连接和绿化带隔声。 (4)固废:项目祭奠炉、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遗体火化产生的无人认领骨灰由民政部门处理;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碱洗废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职工及来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砂、废活性炭更换时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场内贮存。 |
| 废气治理设施由环评阶段的活性炭喷射吸附变为活性炭吸附,部分治理工艺顺序发生变化,排气筒高度增高至15m;废水治理工艺末端增加过滤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自捡灰火化机型号HH-3000、平板式火化机型号HH-2000、十二生肖祭奠炉(十二门)型号HH-5000-12、遗物焚烧炉型号无、实木告别棺型号HHG-11、守灵棺型号HHZ-11;②火化机废气治理设施露天放置,十二生肖祭奠炉、遗物焚烧炉位于综合楼东南,食堂设有灶头。 | 实际建设情况:①自捡灰火化机型号BT-JH、平板式火化机型号TR-6、十二生肖祭奠炉(十二门)型号TR-1206、遗物焚烧炉型号BT-YWDFS、实木告别棺型号JH-ZZ、守灵棺型号JH-SH;②火化机废气治理设施全部设置在综合楼内,十二生肖祭奠炉、遗物焚烧炉位于综合楼南侧,食堂基准灶头尚未安装,食堂仅能使用电能加热饭菜,并提供就餐环境。 |
| ①实际建设过程中购买生产设备时未能与环评阶段设计时生产设备的厂家等完全一致,由于生产设备生产厂家不同,同种生产功能以及生产能力相当的设备在型号上存在差异,导致项目实际建成各生产设备型号与环评阶段发生细微变化。②实际建设过程考虑到废气治理设施的使用寿命以及场区整体美观,布局流畅性,将4台火化机的废气治理设施全部设置在综合楼内,不再露天放置,并将十二生肖祭奠炉、遗物焚烧炉移至综合楼南侧。食堂基准灶头尚未安装,食堂仅能使用电能加热饭菜,并提供就餐环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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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051 | 0 | 0 | 0 | 2051 | 2051 | / |
| 0 | 0.032 | 0.377 | 0 | 0 | 0.032 | 0.032 | / |
| 0 | 0.316 | 1.166 | 0 | 0 | 0.316 | 0.316 | / |
| 0 | 0.059 | 0.564 | 0 | 0 | 0.059 | 0.05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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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厂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标准 | ****处理厂 | 经检测,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各污染因子日均值排放浓度为:pH值7.5~7.9(无量纲)、氨氮0.04mg/L、总磷0.10mg/L~0.11mg/L、总氮3.15mg/L~3.28mg/L、悬浮物7mg/L、COD10mgL~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mg/L~3.8mg/L,动植物油未检出、总大肠菌群小于2MPN/100mL、总余氯2.22mg/L~2.47mg/L、浊度5mg/L~6mg/L、溶解性总固体90mg/L~95mg/L |
| 1 | 火化机废气治理设施(4套)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排放限值要求 | 4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经检测,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1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16ngTEQ/Nm3;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2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17ngTEQ/Nm3;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3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17ngTEQ/Nm3;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4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16ngTEQ/Nm3,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排放限值要求。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1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汞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5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5mg/m3、烟气黑度小于1;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2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0.0mg/m3、汞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7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5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8mg/m3、烟气黑度小于1;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汞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9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8mg/m3、烟气黑度小于1;火化机废气排放口DA004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汞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2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烟气黑度小于1,上述废气均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十二生肖祭奠炉废气治理设施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 | 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祭奠炉废气排放口DA005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6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4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7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烟气黑度小于1,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遗物焚烧炉废气治理设施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 | 1套“急冷+碱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 遗物焚烧炉废气排放口DA006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0062ngTEQ/Nm3,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遗物焚烧炉废气排放口DA006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一氧化碳最大排放浓度为6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1mg/m3、烟气黑度小于1,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间隔声、风机进出封口软连接和绿化带隔声 | 经检测,我公司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dB(A)~5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5dB(A)~48dB(A),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祭奠炉、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遗体火化产生的无人认领骨灰由民政部门处理;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碱洗废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职工及来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 | 项目祭奠炉、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遗体火化产生的无人认领骨灰由民政部门处理;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碱洗废渣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职工及来访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指定地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砂、废活性炭更换时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场内贮存。 |
| 1 | 施工营地:工程后期拆除临建、场地平整,种草、载植灌木等恢复植被覆盖。殡仪馆区:对征占土地地上植被进行补偿:区域四边界及各构筑物之间合理规划景观布局,栽种植株;修建挡土墙。公墓区:不占耕地,对征占土地地上植物进行补偿;浆砌石排水沟、石挡墙;区域四边界栽种树木,****公墓、道路区景观绿化;修建挡土墙。委托有补充耕地资质的单位补充耕地。 | 本项目施工营地已拆除临建,进行了场地平整,种草、载植灌木等恢复植被覆盖。本项目场内及区域四边界及各构筑物之间合理规划了景观布局,栽种植株,修建挡土墙。公墓区未占耕地,并合理规划了景观布局,栽种植株,建设了浆砌石排水沟、石挡墙。本项目区域四边界栽种树木,****公墓、道路区进行了景观绿化,修建了挡土墙。同时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建设,占用的耕地****规划局统一安排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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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有补充耕地资质的单位补充耕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公益性项目建设,占用的耕地****规划局统一安排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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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