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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4MA7K9YBU5B | 建设单位法人:马芳芸 |
| 蔡继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工业园区 |
| ****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 |
| 经度:****048.000 纬度: 232847.900 | ****机关:景****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30 |
| 景环准〔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4MA7K9YBU5B001Y |
| 2025-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66 |
| 4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4MA7K9YBU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4MA7K9YBU5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6PM67P6M | 竣工时间:2024-10-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年产5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19jJrAL |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47m,总建筑面积约2406.36m2(其中**建筑面积1765.43m2,原有建筑面积640.93m2),项目****搅拌站流水线、钢架大棚、办公生活楼等。项目建设主****搅拌站流水线、砂石料仓、水泥仓、粉煤灰仓、1、2#机修大棚、堆料区、输送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机修室、实验室及标养室),公用工程(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排水),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体废物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47m,总建筑面积约2406.36m2(其中**建筑面积1765.43m2,原有建筑面积640.93m2),项目****搅拌站流水线、钢架大棚、办公生活楼等。项目建设主****搅拌站流水线、砂石料仓、水泥仓、粉煤灰仓、1、2#机修大棚、堆料区、输送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机修室、实验室及标养室),公用工程(供水设施、供电设施、排水),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体废物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万方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万方混凝土 |
| 市场因素未达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储料 骨料:项目外购的已在厂外清洗干净的骨料(机砂、碎石)经汽车从厂区外分别运至骨料料仓内分开堆存,进入厂区后不再进行清洗。 细粉料:散装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经专用运输罐车运至厂区后,借助罐车上的气化装置,以及压缩空气为动力,将原料罐车的罐体与筒仓的管道相连,由蝶阀控制,利用罐内外压差排出送至筒仓储存。项目共设置了水泥筒仓 2 个,粉煤灰筒仓 1 个,矿粉筒仓 1 个,共 4 个筒仓。 骨料堆放及卸料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细粉料在卸料过程中,筒仓顶部呼吸口会产生粉尘。 (2)进料、计量 骨料经铲车从骨料料仓将其推至各个进料斗,骨料落入各骨料称量斗后按配比重量称重,称好的骨料再由称量斗下方的皮带输送机输送到搅拌机内。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在筒仓内经螺旋输送机、计量后送至搅拌机。减水剂由自吸泵从减水剂储罐内抽至称量箱称量,称好的减水剂经喷水器喷入搅拌机。水由水泵从搅拌机主楼旁的沉淀池抽入水称量箱称量,称好的水由喷水器喷入搅拌。 骨料输送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噪声;细粉料、水、减水剂输送过程会产生噪声。 (3)搅拌 经过计量后各种原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机械式强制搅拌,本工序在搅拌机机壳上部用一根通风管与收尘设备连接,产生粉尘通过管道进入脉冲袋式收尘器收尘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本工序配料、搅拌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控制,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搅拌均匀后的成品混凝土直接卸入罐车外运施工现场,卸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且尚未固化的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 搅拌工序会产生噪声、搅拌机清洗废水、粉尘。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混凝土运输车和搅拌机均在每日生产运输结束后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收集后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水泵将上清液抽取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装车外运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可储存在搅拌机或者搅拌机下部的出料斗内,待接到开门信号后开启搅拌机门或出料**,将混凝土装入罐车内,外运至工地。 罐车运输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及罐车清洗废水。 | 实际建设情况:(1)储料 骨料:项目外购的已在厂外清洗干净的骨料(机砂、碎石)经汽车从厂区外分别运至骨料料仓内分开堆存,进入厂区后不再进行清洗。 细粉料:散装水泥、矿粉、粉煤灰等经专用运输罐车运至厂区后,借助罐车上的气化装置,以及压缩空气为动力,将原料罐车的罐体与筒仓的管道相连,由蝶阀控制,利用罐内外压差排出送至筒仓储存。项目共设置了水泥筒仓 2 个,粉煤灰筒仓 1 个,矿粉筒仓 1 个,共 4 个筒仓。 骨料堆放及卸料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细粉料在卸料过程中,筒仓顶部呼吸口会产生粉尘。 (2)进料、计量 骨料经铲车从骨料料仓将其推至各个进料斗,骨料落入各骨料称量斗后按配比重量称重,称好的骨料再由称量斗下方的皮带输送机输送到搅拌机内。水泥、粉煤灰、矿粉等在筒仓内经螺旋输送机、计量后送至搅拌机。减水剂由自吸泵从减水剂储罐内抽至称量箱称量,称好的减水剂经喷水器喷入搅拌机。水由水泵从搅拌机主楼旁的沉淀池抽入水称量箱称量,称好的水由喷水器喷入搅拌。 骨料输送过程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噪声;细粉料、水、减水剂输送过程会产生噪声。 (3)搅拌 经过计量后各种原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机械式强制搅拌,本工序在搅拌机机壳上部用一根通风管与收尘设备连接,产生粉尘通过管道进入脉冲袋式收尘器收尘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本工序配料、搅拌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控制,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搅拌均匀后的成品混凝土直接卸入罐车外运施工现场,卸料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且尚未固化的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 搅拌工序会产生噪声、搅拌机清洗废水、粉尘。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项目混凝土运输车和搅拌机均在每日生产运输结束后进行清洗。清洗废水收集后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水泵将上清液抽取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装车外运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可储存在搅拌机或者搅拌机下部的出料斗内,待接到开门信号后开启搅拌机门或出料**,将混凝土装入罐车内,外运至工地。 罐车运输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及罐车清洗废水。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矿粉采用筒仓储存,各筒仓设进料口、出料口和呼吸口,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套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设置于每个筒仓仓顶,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仓顶除尘器顶部的排气阀至地面高度为15m,搅拌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搅拌楼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内应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应在密闭车间内装卸及储存,利用喷淋设施保持堆场表层润湿,减少粉尘,项目搅拌楼除尘器排放口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生活区食堂油烟依托原有项目已建好的油烟净化器,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项目营运期内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进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罐车等清洗废水设置1个容积为32m3的四级沉淀池,用于收集、沉淀清洗的废水,废水回用生产,不外排;雨水由1个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回用生产,不外排;办公生活区废水经隔油池、****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治理采用距离衰减、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周围垃圾收集点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无组织沉降粉尘、生产废水沉淀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机油、废弃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台账,设立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以上各项处置率要求达100%。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孔粉尘筒仓仓顶呼吸孔及仓底粉尘采取除尘方式如下: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套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设于每个筒仓仓顶,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仓顶除尘器顶部排气阀至地面高度为20m。 项目搅拌楼粉尘采取全封闭,在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集气效率为 85%,粉尘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配套总风量 80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达标后经搅拌楼15m排气筒排出。 针对无组织粉尘,采取以下措施:项目区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全部做硬化处理,并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在密闭车间内装卸及储存,同时骨料储存厂棚顶部设置有自动喷淋设施,保持堆场表层湿润;砂石料经过密闭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密闭斜皮带机,由密闭斜皮带送入搅拌机,粉料由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搅拌机,搅拌装置设置在相对封闭的彩钢结构中;厂区场地硬化,每天定期对生产区域及场地硬化区域洒水,同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物料的洒漏。 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搅拌站冲洗废水、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容积32m3)沉淀处理后,排入第四级沉淀池(容积8m3),然后进入**池(容积8m3)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厂区侧设置1个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区已**1个隔油池,容积0.3m3,设置1座容积3m3的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运营期加强噪声源管理。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经厂界围墙隔声、减震降噪处理。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搅拌站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办公生活区内已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清运用作农田施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机械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定时进行保养,以此来保证机器设备正常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机械保养及维修委托机修单位进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处置,项目区内不收集暂存废机油。项目机修室仅存放部分维修工具和易损配件,不进行机械维修、保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正常运行后,按规定由业主组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正在按规定组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将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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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3309 | 0 | 0 | 0 | 0.331 | 0.3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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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进出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罐车等清洗废水设置1个容积为32m3的四级沉淀池,用于收集、沉淀清洗的废水,废水回用生产,不外排;雨水由1个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回用生产,不外排;办公生活区废水经隔油池、****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搅拌站冲洗废水、混凝土罐车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三级沉淀池(容积32m3)沉淀处理后,排入第四级沉淀池(容积8m3),然后进入**池(容积8m3)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厂区侧设置1个容积为4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区已**1个隔油池,容积0.3m3,设置1座容积3m3的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4~15日项目化粪池出水采样监测结果,项目化粪池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
| 1 | 水泥、粉煤灰、矿粉采用筒仓储存,各筒仓设进料口、出料口和呼吸口,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套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设置于每个筒仓仓顶,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仓顶除尘器顶部的排气阀至地面高度为15m,搅拌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搅拌楼15m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内应定期对厂区地面及出入道路清洁、洒水抑尘,砂石应在密闭车间内装卸及储存,利用喷淋设施保持堆场表层润湿,减少粉尘,项目搅拌楼除尘器排放口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生活区食堂油烟依托原有项目已建好的油烟净化器,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项目营运期内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限值要求 | 根据现场调查,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孔粉尘筒仓仓顶呼吸孔及仓底粉尘采取除尘方式如下: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套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设于每个筒仓仓顶,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仓顶除尘器顶部排气阀至地面高度为20m。 | ******公司于2025年3月14~15日对项目区4个筒仓仓顶呼吸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筒仓产生的含尘废气由各自仓项自带的除尘器净化处理后,4个筒仓仓顶呼吸口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为4个筒仓仓顶呼吸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水泥筒仓排放浓度为4.7mg/m3;2#水泥筒仓排放浓度为6.7mg/m3;粉煤灰仓排放浓度为3.7mg/m3;矿粉筒仓排放浓度为5.7mg/m3,项目筒仓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限值要求。 | |
| 2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粉煤灰、矿粉采用筒仓储存,各筒仓设进料口、出料口和呼吸口,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仓顶呼吸孔共享一套仓顶除尘器,仓顶除尘器设置于每个筒仓仓顶,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仓顶除尘器顶部的排气阀至地面高度为15m,搅拌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搅拌楼15m排气筒排放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限值要求 | 项目搅拌楼粉尘采取全封闭,在搅拌机上方设集气罩,集气效率为 85%,粉尘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配套总风量 8000m3/h,除尘效率为99%)处理达标后经搅拌楼15m排气筒排出。 | ******公司于2025年3月14~15日对项目区搅拌楼除尘器排放口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本项目搅拌工序投放物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7mg/m3,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及水泥制品生产过程中限值要求,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 1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治理采用距离衰减、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运营期加强噪声源管理。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了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修,经厂界围墙隔声、减震降噪处理。 | 根据******公司于2025年3月14~15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四至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64 dB(A),夜间最大值53dB(A)(夜间不生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
| 1 |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周围垃圾收集点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无组织沉降粉尘、生产废水沉淀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机油、废弃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建立危废转移联单台账,设立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以上各项处置率要求达100%。 |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搅拌站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办公生活区内已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清运用作农田施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机械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定时进行保养,以此来保证机器设备正常工作。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机械保养及维修委托机修单位进场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单位带走处置,项目区内不收集暂存废机油。项目机修室仅存放部分维修工具和易损配件,不进行机械维修、保养。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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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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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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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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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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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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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