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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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省**市万江街道莫屋**西二路9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兴华****公司
项目概况 ****在**省**市万江街道莫屋**西二路9号建设,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年产水基清洗剂1200吨、润滑油800吨,主要设备为搅拌机、纯水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投料、搅拌、测试、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交石马河流域外具备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5-09-16
联系人 ****环境局万江分局
联系电话 0769-****2877
通讯地址 **市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中心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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