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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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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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市**区**南路809号 333,000.00元 76.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红外分光油分析仪 昂林 OL1010 1 77,800.0000 77,800.00
1-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全自动紫外分光油分析仪 昂林 OL1040 1 240,000.0000 240,000.00
1-3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可见分光光度计 质朴 UV-5300SH 1 8,500.0000 8,500.00
1-4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生化培养箱 喆图 ZSH-250F 1 6,700.0000 6,7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翔
评审专家: 郑维水 、 潘秀丽 、 刘兆屯 、 陈新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伍仟的按伍仟元包干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供应商应在获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江滨支行;账号:100********00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3、各报****公司现场领取成交结果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联系方式:159****651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滨西大道193号7座3层316室

联系方式:159****0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辉

电话:159****0066

****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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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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