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医院AB门及围墙信息化改造项目
本询比项目****公司2025****医院AB门及围墙信息化改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公司2025****医院AB门及围墙信息化改造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046.51元(含税),最终以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医院AB门及围墙信息化改造项目1批(包含:人行通道、车行通道、电子围栏、值班室、综合布线、管理平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单位,份额100%。
(3)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供应商可自报最短项目实施期限。
(5)交货地点:**省**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自竣工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3年的质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设备部分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轻智能半球 |
3 |
台 |
1315.79 |
| 2 |
人脸身份确认超脑 |
1 |
台 |
7413.20 |
| 3 |
人脸门禁 |
6 |
台 |
1461.99 |
| 4 |
门禁控制器 |
2 |
台 |
1143.80 |
| 5 |
灵性锁 |
2 |
个 |
225.31 |
| 6 |
智能手机储藏柜 |
1 |
个 |
7533.60 |
| 7 |
智能储物柜 |
2 |
个 |
5159.99 |
| 8 |
无线对讲主机 |
1 |
台 |
4299.71 |
| 9 |
无线对讲分机 |
2 |
台 |
817.00 |
| 10 |
一站式酒精探测装置 |
1 |
台 |
51600.00 |
| 11 |
出入口抓拍一体机 |
2 |
台 |
2829.40 |
| 12 |
摄像配套立柱 |
2 |
个 |
533.20 |
| 13 |
车底扫描系统 |
2 |
台 |
151360.00 |
| 14 |
车检器 |
2 |
台 |
3530.29 |
| 15 |
车检线圈 |
2 |
个 |
150.49 |
| 16 |
人脸门禁 |
1 |
台 |
1548.00 |
| 17 |
全局系列摄像机 |
4 |
台 |
6725.20 |
| 18 |
全景多目拼接系列摄像机 |
1 |
台 |
4411.79 |
| 19 |
360度旋转监控探头 |
2 |
台 |
2614.40 |
| 20 |
增补周界电子围栏 |
140 |
米 |
43.00 |
| 21 |
双目热成像枪机 |
4 |
台 |
5050.78 |
| 22 |
人证核验终端 |
1 |
个 |
4987.99 |
| 23 |
发卡器 |
1 |
个 |
1023.28 |
| 24 |
CPU卡 |
50 |
个 |
14.61 |
| 25 |
分控中心操作台(定制,双工位) |
1 |
台 |
6320.99 |
| 26 |
壁挂屏(横竖挂) |
2 |
台 |
7903.39 |
| 27 |
开门控制终端 |
1 |
台 |
5349.19 |
| 28 |
管理终端 |
2 |
台 |
6690.80 |
| 29 |
寻呼话筒 |
1 |
个 |
6665.00 |
| 30 |
网络音柱 |
1 |
台 |
1066.40 |
| 31 |
IP电话管理交互平台(利旧平台新增1个) |
1 |
套 |
13072.00 |
| 32 |
IP电话终端 |
2 |
台 |
417.09 |
| 33 |
壁装一键报警箱 |
1 |
台 |
1763.00 |
| 34 |
一键报警接警平台(利旧平台新增1个) |
1 |
套 |
1307.07 |
| 35 |
通风系统 |
1 |
台 |
7052.00 |
| 36 |
双口数据面板(2TD,2TP) |
5 |
个 |
8.60 |
| 37 |
24口汇聚 |
1 |
台 |
1978.00 |
| 38 |
UPS主配电箱 |
1 |
台 |
15738.00 |
| 39 |
设备机柜(含pdu、理线架) |
1 |
台 |
3483.00 |
| 40 |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
500 |
米 |
2.57 |
| 41 |
电力电缆 |
500 |
米 |
4.44 |
| 42 |
12芯光缆 |
500 |
米 |
1.72 |
| 43 |
人员区域布防 |
1 |
套 |
17200.00 |
| 44 |
戒毒所人员管理(戒毒) |
1 |
套 |
26660.00 |
| 45 |
外来人员/车辆登记(PC) |
1 |
套 |
79378.00 |
| 46 |
人行通道-人员核验 |
1 |
套 |
83334.00 |
| 47 |
车行通道-车辆核验 |
1 |
套 |
83334.00 |
| 48 |
戒毒学员离所应用(戒毒) |
1 |
套 |
22755.59 |
集成服务部分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设备集成服务费(含大华平台对接费) |
1 |
套 |
298044.27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除上述资质证书外,还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许可: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响应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信息化建设或信息化改造),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车底扫描系统、外来人员/车辆登记(PC)、人行通道-人员核验、车行通道-车辆核验)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扫描件)。若为制造商响应,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2.1.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2.1.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标书代写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24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标书代写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22时00分-2025年9月19日22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标服务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开发区云岭大道**路4号
邮 编:671099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189****5188
电 子 邮 件: /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鲁成伟、宁欣、于凤荣
电 话:181****2972
电 子 邮 件:****@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 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