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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6 21:23
****政府关于同意取消**市**区天龙镇
杉木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5〕247号
****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区天龙镇杉木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安府呈〔2025〕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市**区天龙镇杉木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你市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你市要加强替换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你市要按照统筹水**、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原水源地水环境监管,确保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