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定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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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局****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5510

通讯地址:**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政务服务二楼

邮编:5712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南渡**岸、**溪(**河)汇入口下游附近,罗温村附近**县南渡**岸、**溪(**河)汇入口下游附近,罗温村附近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位于**县南渡**岸、**溪(**河)汇入口下游附近,罗温村附近。本次清淤面积约为127424.48平方米,疏浚拟从防洪堤堤脚10m处开始,初步拟定清淤底高程为6.5m,疏浚边坡为1:5。本次疏浚总量约为31.49万立方米,其中97.2%为粗砂,约为30.61万立方米;粉质粘土及其他占比为2.8%。本次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56.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1万元,环保占比为41.47%。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是生态影响型兼具污染影响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虽然施工期间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实施过程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及减缓的。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对**县南渡**岸、**溪(**河)汇入口及下游段河道进行疏浚,经分析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3、防洪提升工程: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且本工程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选址合理性: 项目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省“十四五”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 号)、《**省南渡江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19-2023)》、《**省南渡江河道采砂规划(修编)(2019-2023)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等相关规划相符,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清洁生产水平: 该项目在整个设计、建设、营运和管理体系建立过程中较好的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实现了**的综合利用,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具有积极的作用,项目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1)废水:主要包括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临时堆土场淋沥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在临时堆土场内设置导流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临时堆土场淋沥水收集后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和道路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船舶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含油废水经自备的油水分离器进行隔油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后汇入现状取水泵房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站处理。项目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船舶车辆和机械废气、运输道路粉尘和疏浚物恶臭。施工期间采取增设临时挡板、堆场和道路酒水抑尘、采用密闭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扬尘污染;通过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以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及船舶车辆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疏浚物晾晒时间为1~2天。为减轻淤泥恶臭污染物的影响,晾晒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3)噪声:选用低噪声及有良好声学性能机械设备,电机设置减振基础,管道软性连接,临时堆料场设置禁鸣限速标识等噪声防治措施。4)固废:本工程河道疏浚物31.48万m3,通过密闭车辆运送至临时堆土场,****政府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5)生态:①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河道疏浚将造成施工水面水生植物及疏浚区域河岸植被的破坏,特别是在浅滩及河岸作业区的挺水植物与湿生植物,因此将会对南渡江疏浚段及沿岸带植物的种群结构产生一定影响。但由于河道疏浚临时占地的面积比例并不大,加上所占土地植被类型简单,人工环境要素较为多样复杂。因此,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不会使整个区域生产格局发生本质的改变。疏浚后水流流速流量等恢复正常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项目区植被及生境逐渐恢复和景观带绿化植被的生长,不会对陆域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②对浮游生物的影响:河道疏浚作业施工过程中,会引起附近水域悬浮物质的增加,破坏浮游生物的生存环境,从而对本项目附近水域内浮游生物产生影响。施工结束后,SS很快就会自然沉降完全,水体的流动性也保证了水体中浮游生物和营养盐的更新,水质基本恢复至工程施工前的水平,浮游生物也会逐渐得到恢复。③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多数底栖生物长期生活在底泥中,具有区域性强,迁移能力弱等特点,其对环境突然改变,通常没有或者很少有回避能力,而大面积底泥的挖除,会使各类底栖生物的生境受到影响,甚至将死亡。通过对河道进行整治后,底质环境及水质的改善、底泥去除,将有利于河道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将加快底栖生物的恢复,提高底栖生物的多样性。④对鱼类“三场一通道”的影响:由于疏浚区域内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浮水植物较为贫乏,产卵场分布于与疏浚区域毗邻的河湾岸线边,施工时,疏浚机械需距两岸保持一定的距离,保留70m的洄游通道,通过措施及施工管理,本次疏浚活动对鱼卵、仔稚鱼和幼体造成影响有限。施工会使鱼类生境受到压缩,干扰鱼类索饵场的稳定,短时期内会对鱼类索饵场造成一定影响;在疏浚工程完成后,人为干扰消失,河床底面加大,会为底栖生物提供更大的生存范围,为鱼类提供更多的饵料,生物量在疏浚后的一段时间内就会恢复原有水平。同时,新的岸线会有新的浅滩形成,随着沿岸植被恢复,新的产卵场和索饵场也随之重**立,因此工程建设对鱼类索饵场的总体影响不大。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大气: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2、噪声:罗温村昼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夜间超标,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受村庄人行交流声、狗吠声等影响。总体来说,区域声环境良好。3、地表水:**县南渡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标准,其余区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溪(**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4、地下水:项目区域上龙村、**村、溪头村及罗温村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5、土壤:南渡江底泥中的污染物含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溢油事故环境风险,但只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范管理、应急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风险评价中提出的措施和相关环保规定,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则其环境风险可接受,并且其环境风险事故隐患可降至最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公众参与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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