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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445;联系地址:****办公室(邮编547200);举报邮箱:****@126.com(县残联)、****@126.com****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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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时间 | 评定医院 |
| 1 | 郑辉 | 55 | 男 | 精神二级 | 2025-09-09 | ****人民医院 |
| 2 | 覃建勇 | 61 | 男 | 肢体三级 | 2025-09-16 | ****医院 |
| 3 | 杨树庆 | 45 | 男 | 智力三级 | 2025-09-16 | ****保健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