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9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9月23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施业区60林班内,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使用权出租 |
面积(小亩) |
200 |
||
| 出租期限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 标的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勘验。 |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为****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的使用权,实际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具体情况请意向承租方联系出租方了解。 2、项目成交后,柞树树叶部分的使用权归承租方所有,租赁期内所发生的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在出租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关于森林**保护、林木产品使用的相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不得损伤柞树主干主枝,不得采用破坏性方式使用,如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对柞树林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自然灾害或极端事件导致的柞树叶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损害、安全事故等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 5、承租方在出租期限内,严禁从事使用柞树树叶以外的任何森林**经营开发活动。 6、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其他具体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为准,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并接受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订该《****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条款。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000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 8月 28日 |
|||||
| 评估机构 |
**金****公司 |
|||||
| 挂牌底价 |
2000.00元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按本公告的内容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组织实施交易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场务会会议纪要****0721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草原局 |
|||||
| 特别 告知 |
1、出租期内,若出现越界、掠青、暴力使用(包括人力或机械)、锯树或折树头以及其它损害森林**和破坏林地的行为,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按树木及柞树幼枝价值追究承租方责任。出租方实际损失超过交易价款的,承租方按实际损失向出租方赔偿,触犯法****机关。 2、承租方负责在指定区域内开展森林**管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出租方有权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承租方违反相关规定,出租方有权制止,并视情节采取责令整改、扣除保证金、赔偿损失、解除协议等措施,触犯法律法****机关。 3、出租方有权对指定区域内的柞树林,按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调查设计开展抚育采伐、病虫害防治、清林割灌等生产经营活动,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不得阻止或要求赔偿。 4、承租方发生林业违法行为的,视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予以警告、扣除保证金、违约赔偿、终止协议等,情节严重的,****机关处理。 5、承租方在使用及运输等过程中,不得违反《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非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禁止改变林地用途、禁止破坏自然环境、禁止采用破坏林木的方法使用柞树果实、禁止挖沙取土、采石、禁止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承租方如发生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承租方已缴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均不予退回,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机关处理。 6、承租方在出租期限内出现一切人员伤亡事故和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以及全部赔偿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要服从出租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8、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9、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0、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11、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并接受所有条款。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并严格按合同约 定履行所有条款。 12、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出租协议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13、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14、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出租使用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15、使用期限的具体要求详见《****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 1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因出租标的规划用途(证载用途)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的标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17、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8、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出租协议中约定。 2、出租期间,租赁期内所发生的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提供税率为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 3、 交易机构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成交价款****银行账户。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交易所官网“交易指南”处查看。 |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内 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先生 151****5441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手续 |
1、受让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交易所官网(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2、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2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施业区60林班内200亩(小亩)地**木**(柞树树叶部分)使用权出租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5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9月17日9:00--2025年9月24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 服务费 |
1、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按照系统短信提示交纳至指定账号内,下列账号仅为交易服务费账号,请承租方认真核对后交纳。 服务费账号: 户 名:**** 账 号:811********00203745 开户行:****公司****分行 行 号:302****45517 2、交纳方式: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王女士:0453-****225;陈女士 0453-****208 |
||||
|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东**街70号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交易机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