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管委会发展服务科,中意**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管委会经济发展科:
根据《****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余政办发〔2024〕16号)、《****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市工业企业“350”梯度培育计划的若干意见》(余政办发〔2023〕10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350”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助内容
对“350”企业实施有效投入总额(仅指生产厂房、设备)500万元以上且列入经信部门年度计划的工业投资(含技改)项目,自项目建设之日起,****银行贷款额(含流动资金贷款)的1.5%给予其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最长3年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补助条件
1.企业须为“350”示范企业或梯度培育在库企业;
2.企业实施的项目需列入经信部门年度工业投资(含技改)计划,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实际有效投入额(仅指生产厂房、设备)达到500万元(不含税)。2024年有效投资未达到500万元的,投资额合并到2025年一并计算补贴。
3.项目实施后,****银行贷款。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度“350”企业项目建设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
2.列入经信部门工业投资(技改)年度计划文件证明;
3.项目建设(厂房、设备)投入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设备规格型号、未含税价格、设备供应商、入账凭证号等;
4.项目投入发票复印件(需含发票开具时间、发票号码);
5.银行贷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含贷款合同、付息单据、银行借款凭证(借据)、还款凭证)。
四、申报有关说明
1.请各地接到通知后落实专人负责,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开展申报,并做好资格初审。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时报送至市经信局,****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核、组织现场审计,现场审计安排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9月28日(下周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2202办公室(或邮寄至**市**西路239号)。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4208。
附件: 1.《****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350”示范企业及入库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2.2024年度“350”企业项目建设贴息补助申请表.docx
****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