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大路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大路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位于**县境内大路源流域,治理范围为大路源主流(**村、章庆村、石头村、叶庄村、尚都村、大路村、大垟村) | **** | 项目治理河道共7.614km,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共计6.19km,其中**堤防0.7km,改建堤防5.49km;护岸工程共计1.63km。堰坝改造及汀步**共25座,其**有堰坝提升改造为生态堰坝1座,灌溉功能堰坝生态修复21座;**汀步3座;滩地治理一共7处,治理总面积约为25338.25m2。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施工冲洗废水进行油水分离,采用沉淀、隔油处理方法对该废水去除其中大部分悬浮泥沙和浮油后循环利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机械冲洗等,并定期清运沉砂干泥,浮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基坑排水采用污水泵抽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车辆机械冲洗;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的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围护;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实施封闭或半封闭施工;在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加强防护措施,废弃尘土和物料加盖篷布且定期及时清运,及时对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表面进行清理;在土方开挖、回填及其 他施工中,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铺设麻袋;对临时堆场进行定期洒水;临时施工场地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均采用除尘器进行除尘,同时粉尘经过彩钢瓦的围护结构进行阻隔后。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用隔震垫、消音器等辅助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设备布局和维修管理,特殊施工工艺必须夜间施工时,建设单****管理部门批示,并进行公示、告知周边村民。4、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公司,其余不能回收的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配置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后的沉淀池沉淀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废浮油、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包装桶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8-****080
通讯地址:**市**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