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县北界镇镇区道路延伸工程)

审批
浙江-丽水-遂昌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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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县北界镇镇区道路延伸工程)
发布时间:2025-09-17 09:06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北界镇镇区道路延伸工程

**省**市**县北界镇

****

项目起点位于兰头铺村东侧山体坡脚处,起点桩号里程为K2+402,向东南方向下穿衢丽铁路溧宁高速公路大桥设计终点位于铁路管理场站东南侧,终点桩号里程为 K2+740,涉铁公路全长 338m。上跨既有村道1处,下穿铁路1处,设平面交叉1处。设置大桥 130米/1座。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场地地面硬化处理,并采取设置施工屏障、洒水抑尘、现场车辆出入口内侧设冲洗台等减少扬尘污染的环保措施。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2、废水:施工期建筑材料特别是易流失的筑路材料如黄沙、土方和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临时施工场地堆场应设置篷盖,废弃后应及时清运。场地周围应设置集水沟和沉砂池,对地表雨污径流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施工冲洗废水经导流沟汇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生产、车辆清洗或场地抑尘,不外排。浮油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安排好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季施工,并设置围堰。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部分泥浆回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沉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不外排。跨河桥梁施工作业中的残、废油应分别存放并回收,对保养机具的油抹布应单独处理。营运期应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3、噪声: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距离环境保护目标较近路段采取临时声屏障;选用低噪声设备、工艺;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运营期合理规划布局,营运中期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声屏障及通风隔声窗噪声防治措施。****管理部门应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在重要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

4、固体废物:施工期拆迁建筑垃圾,应充分利用。弃方运至项目设定的接纳场,运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作为**回收利用。施工单位应在主要施工场地设置危废仓库,将废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统一暂存于危废仓库中,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021; 传真:0578-****02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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