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凝灰岩渣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招标组织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凝灰岩渣招标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控制单价设为66.5元/吨(含增值税率3%),不含税单价为64.56元/吨;最高控制总金额为322.525万元(含增值税率3%),不含税总价为313.13万元;报价税率不统一时,以不含税价为准。
2.4承包期限: 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
2.5 项目地点:**市浮石镇**破****
2.6 招标范围: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 凝灰岩渣 |
1.烧失量≤8%; 2.氯离子含量≤0.045%; 3.SO3≤2.80%; 4.活性指数标准(28天强度比)≥70%; 5.水份≤10%; 6.粒度≤30mm,通过率≥90%; 7.火山灰性合格; 8.不得掺有杂物。 |
吨 |
48500 |
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 |
| 备注:具体招标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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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供应资格;具有保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矿山开采资质或货源供货协议等)。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水泥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通报期限内;
②被信用中国网(www.****.cn ****政府招标网(www.****.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成交人,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③被列入广****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公司审慎开展业务供应商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投标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7日9:30至2025年9月23日17:30(**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7:30(**时间)。标书代写
4.1 现场领取:潜在投标人到**市**县浮石镇**坡****进行领取,请提交招标文件领取确认信息(招标公告第12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领取: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信息(招标公告第12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等扫描发至电子邮箱****@dingtalk.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发放
5.1 我方于领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领取者提供的电子邮箱。标书代写
5.2 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7日10:00(**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县浮石镇**坡****。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公告或通知。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com/default/foreground/index.do)、**阳光招标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上发布。。
9.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审慎**企业名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 **市**县浮石镇**坡
联系人:陈工
电 话:****861 182****8475
11.其他:
参与报价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5 万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若已经确认参加报价,请于报价截止日 2025年10月27日10:00****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帐号。(递交投标文件****银行回执单)。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浮石支行(农村信用社)
账 号:226********3205201
行 号:402****22435
12.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凝灰岩渣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通信地址:
投标人统一信用代码:
投标联系人:
投标联系电话:
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号:
投标电子邮箱:
(备注:该领取确认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1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确定参与投标的,须在2025年9月23日17:30(**时间)前递交15kg-20kg样品到****。此样品一部分用于检测,一部分用于留样;样品的检测结果出来后,所有质量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如签订合同后所供应的货物与留样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合同终止的,招标人可以重新启动招标或顺延从成交候选人中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候选人为成交人,如投标人逾期送达样品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样品,视为无效报价。如投标人不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报价。
****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