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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节能审查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15-10-10 |
| ****委员会****储备局、市能源局) | 文号:|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校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 关键词:|
| 2030-12-31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东校区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
你公司《关于****东校区建设项目节能登记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11〕18号)相关要求,结****设计研究院的审查意见,具体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要健全节能管理机制,使节能工作贯穿于设计、建设全过程,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277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建筑共计75200平方米;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共计52500平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62.69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1333.13吨标准煤(等价值)。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相关节能工作。
四、建设单位应将节能评估文件中确定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措施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在建设过程中确保按施工图所确定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措施施工,以达到节能效果。建设单位要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节能后期评估审查。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