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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577/201811-00059 | 信息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审批 |
| 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8-06-20 |
| ****委员会****储备局、市能源局) | 文号:|
| 关于**电气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 关键词:|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淮发改许可(2018)295号 |
| 项目代码 | **** |
| 项目名称 | 关于**电气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
| 审批类别 | 核准 |
| 许可内容 | 一、项目法人单位:**电气(******公司。****集团****公司批准,由**电气****公司、****公司及****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于2015年9月在**省**市**县注册成立。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南坪镇浍北村,S305省道西侧。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77亩,建设规模为1台130t/h高温高压炉排秸秆锅炉+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工程,包括热力系统、燃料储运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电控及公用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水工系统、给排水系统、办公生活辅楼、厂区系统等。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其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7.2%。项目股东构成比例为:**电气****公司占比89%;****公司占比10%;****公司占比1%。五、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措施。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2030)的批复》(淮发改能源〔2018〕189号)、******局《关于**电气1×30MW**生物质热电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淮国土资函〔2018〕51号******局以出让方式供地证明等。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申请。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申请。项目在预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电气(******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621MA2N3LBB5X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肖春平 |
| 许可决**期 | 2018/6/20 |
| 许可截止期 | 2020/6/19 |
| 许可机关 | ****委员会(市物价局)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地方编码 | 340600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