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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利厅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办秘〔2017〕1号)和《****水利厅关于印发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水政〔2020〕7号)精神,结合《**市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部门联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双随机办〔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审批和违法水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对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依据《****关于印发〈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水〔2020〕61号),制定了《****2023年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方案》和《2023年度****内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对符合检查条件的对象建立抽查对象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在6月份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和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检查,现将随机检查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