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项目编号:****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网址:https://lwqsz.****.cn)。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以下简称“增滘联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报名人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样本、交易须知、交易规则、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报名人应认真了解核实本交易项目的实际情况,报名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线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区农****管理中心受****(以下简称“增滘联社”)委托,定于2025年09月29日10:00****联社的“民兵营地块001”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线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交易项目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民兵营地块001。
(二)交易资产类型:商服用地。
(三)不属于农用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48亩,位置:**贵广高铁、南至河涌、西至七亩工业区01号、02号、03号厂房、北至七亩工业区04号厂房。属于的须签订《农药使用告知书》《安全使用农药承诺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贵广高铁、南至河涌、西至七亩工业区01号、02号、03号厂房、北至七亩工业区04号厂房。
(五)交易资产面积:土地面积共1.48亩,空地面积共/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平方米,公摊面积为/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0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 个。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商服用地。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闲置。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市**区农****管理中心。
(二)交易方式:线上竞投。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22200元/年起。
2.竞价阶梯:500元/年/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年收取;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4.交易保证金为¥22200元(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元整),在2025年09月26日 17:00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区农****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未填写项目编号的视为未交纳成功,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2200元(大写:贰万贰仟贰佰元整)或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1倍计算,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9年,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
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无违约记录,****联社及生产社。
2.****联社三资交易竞投,已中标又拒签合同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名及竞投。
(七)合同签订
竞得人完成资格审查后,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
(九)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此点方案、公告、合同要一致)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业(场地)。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三)承租方在承租的过程中存在租赁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乱排水、侵吞侵占集体资产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物业(场地),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如承租方对租赁物业(场地)进行装修或搭建建构筑物、设施的,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及作出书面承诺,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物业(场地)构成影响,否则按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收回出租的物业(场地)。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对承租物业(场地)自行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在合同期内,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承租方租用的物业(场地)、**村改造,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出租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逾期搬迁的,物业(场地)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承租方租赁租金(占用费)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场地)之日。
(六)无违约记录,****联社及生产社任何款项的。
(七)未中标者,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于交易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退回。
(八)租户不能占道及以“三合一”的模式进行经营。
****联社三资交易竞投,已中标又拒签合同的个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报名及竞投。
(十)租户不得利用场地用作布匹加工、布匹仓库、再生**回收产业、住宿产业、破碎场和固体废物堆放。
(十一)标的物现场交付。
****联社出租物业不负责维修和保养。增滘联社属下物业新旧承租方自行交接。
(十三)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时,****联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承诺责任书。
(十四)位于高铁桥边20米范围内的物业禁止搭建棚架。
(十五)出租方不提供该地块的用水和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十六)关于该地块淤泥及垃圾的清理工作,由承租方自行全额负责处理。
(十七)承租方自行解决关于该地块的出入口问题,若承租方无法解决上述问题,不得基于此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或无条件终止合同等要求。
(十八)本交易标的的最终成交价为“一口价”模式,无论物业实际测量面积与约定面积是否存在差异,承租方均不得基于此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租金及综合管理费的要求。
(十九)本交易标的没有免租期。
(二十)出租方不承诺本交易标的是否可以硬底化,若承租方自行硬底化后经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且不得基于此向出租方提出变更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或无条件终止合同等要求。
(二十一)本次交易标的如需转租和分租的,****联社提出申请。经联社议事决策后,****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才可办理转租分租手续。集体资产的转租分租须遵循“六禁止”原则。(1.审批实施的**村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2.已依法批准征地、土地收储范围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3.****联社留用地、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范围内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新增转租分租;4.经街道审批采取临时租赁方式的集体资产一律禁止转租分租:5.集体资产未经街道、经济联社审查同意一律禁止转租分租;6.集体资产在转租分租经营期间一律禁止再次违规进行转租分租,防止“三房东”问题发生。)如承租方违反转租分租“六禁止”原则,本联社视承租方违约。
(二十二)****联社所有。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报名人请于2025年09月18日9:00至09月26日上午12:00前通过****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lwqsz.****.cn)进行线上报名或关注“**三资”微信小程序,点击“交易大厅”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线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报名人可以在登录平台或“**三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修改补充报名资料,若逾期补充资料则报名人报名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再次登录平台或小程序,选择进入本项目,
根据页面提示,获取交纳交易保证金账号信息(报名人须在2025年09月26日下午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完成报名流程,视为报名成功。若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交易保证金。
(五)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六)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短信到绑定的手机号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09月26日下午17:00****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以交易机构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按报名人转出时间计算),对于异地或跨行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两个工作日交纳。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标书代写
每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线****银行账号分别转账。(****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到指定专用账户账号(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详见报名系统中的账号),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按原账号退还。报名人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非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超时而失去交易报名资格的,造成报名人产生的损失由报名人本人自行承担,若报名人因此向交易机构投诉,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5年09月29日09:40-09:59****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或“**三资”小程序进入竞投大厅点击“签到”按钮,未按时进场签到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若本交易项目仅有1人报名参与竞投,即使该名竞投人未按时签到或进行交易报价操作,不视为其放弃竞投资格,按照本交易公告的交易要求及交易规则,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其为竞得人。
交易开始后,竞投****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15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线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在竞投结束前3分钟内出价,系统自动将出价时**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出价,以最后出价作为本交易项目成交价。(详细交易规****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了解(网址:https://lwqsz.****.cn/)。
七、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线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人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线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线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线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暂停、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线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线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电话、短信等不少于一种以上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交易服务机构**区农****管理中心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到****进行资料核对,现场签订《****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若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联社,****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三)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联社、权属人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九、联系方式
权属人:****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20-****1323
交易机构名称:**市**区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街2号
联系人: ****中心 联系电话:020-****1721
监督机构:****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 020-****6203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区农****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2025年09月16日
合同编号: 交易项目编号:
****联社物业(场地)综合管理服务合同
(仅供参考使用)
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公司/其他:
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方受**市****(以下简称“增滘联社”)委托管理其所有的物业(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物业(场地)综合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场地)概况
甲****联社位于 的物业(场地)提供综合管理服务,该物业(场地)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其他场地面积 平方米。乙方对所租赁的物业(场地)已作充分了解,并详细知悉该物业(场地)的现状及管理要求,保证租赁期内仅用于 用途,并遵守有关法律、****联社村规民约,依法依规经营。
第二条 综合管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综合管理服务年限为 年 月(最长不超过20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综合管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 (大写: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综合管理服务费。合同届满一个月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清缴全部应缴的相关税费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
(二)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和支付方式(具体额如下表)
| 起止日期 |
月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乙方须于每月 号前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甲方缴交综合管理服务费,甲方不收取现金或未到生效期的支票。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综合管理服务费。凡拖欠综合管理服务费的,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当月 号起计,每天按所欠综合管理服务费 ‰计算,并与所欠租金一同缴交;如当月 日前乙方仍未缴清拖欠综合管理服务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 停水、停电 等有效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拖欠综合管理服务费达到 天,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除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外,还应继续支付滞纳金直至交还物业(场地)并清缴应支付的综合管理服务费之日止。
第四条 场地交付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合同期起****联社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按现状全部交付乙方使用。
(二)合同届满,乙方于 年 月 日(合同期届满之日)将该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联社。
(三)合同期间,****联社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的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同时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联社。
(四)合同期内,乙方在租赁的物业(场地)内增加的建筑物、构筑物、水电设施及其他附****联社所有,如乙方故意损坏、损毁的,须按价赔偿。
(五)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终止,乙方在期满或终止日前自行清理租赁物业(场地)内属于乙方的设备、物品,逾期七天未清理的,视乙方自愿放弃,****联社进行处置。由此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税费缴交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
第六条 征收、征用
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征用乙方租用的物业(场地)、**村改造,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时搬迁,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搬迁的,物业(场地)上一切地上附着物及物业(场地)内属于乙方的设施、物品,视乙方自愿放弃,****联社进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联社由此遭受的损失。征收、征用土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联社所有,其他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综合管理费计付至实际交还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第七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物业(场地)主体漏水、外墙开裂的维修(因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综合管理服务费及其它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
3.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4.检查乙方租赁的物业(场地)的消防、卫生等生产经营安全设施的配套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5.****联社共同协助乙方办理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物业(场地)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物业(场地)共用部分是指乙方与其他业户租赁的物业(场地)之间共用的楼梯、走廊、通道、卫生间、空地、停车位等;
7.负责物业(场地)共用部分的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供电、供水、排水及下水管道、公共照明、公共消防等设备设施;
8.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公共环境是指公共通道、楼梯、停车场及共用设施设备;
9.负责公共保安服务,包括维护本物业(场地)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园区的交通指引和秩序管理;
10.负责公共部分绿化及花木养护与管理;
11.提供相关租赁物业(场地)管理、使用的咨询等服务;
12.协助提供其他有偿管理服务项目,包括有偿清洁、有偿维修、有偿绿化维护、信箱租赁、灯箱招牌租赁、车辆停放等。其他有偿管理服务项目费用按实际计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妥善保护和维护所租赁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负责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及时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乙方租赁的物业(场地)及其附属物发生损坏、故障或发生妨碍安全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应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讨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租赁物业(场地)及其附属物损坏、损毁的损失;
2.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的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生产经营相关的许可证、资格证等;
3.自行负责并按时缴交税务、工商、环卫、环保、税费等费用,负责并按时缴交水电等费用;
4.自行承担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和相关法律责任、经营风险以及损益。如因乙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社保问题引发集体上访或导致员工在租赁的物业(场地)进行聚众示威、闹事,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置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视乙方违约,****联社终止本合同和物业(场地)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5.负责租赁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治安、卫生、防火、防盗、计生等工作,按相关安全生产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并确保正常使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的强行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自行负责在租赁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事故责任;
7.配合甲方的各项管理。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绿化,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场地)或其附属设施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业(场地)或其附属设施的主体结构或用途。如确需使用公用空间或公共区域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护租赁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周边环境、相关进出道路以及相关公共设施,不得堵塞排水管道,如因乙方造成损坏或污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不得利用租赁物业(场地)或其附属设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除已领取特殊行业许可证外,不得在租赁物业(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联社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合同。
(三)合同期内,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两****联社及甲方,****联社及甲方同意。综合管理服务费计至乙方交回物业(场地)之日止。乙方清缴所有应缴费用(含税费后),本合同终止。如乙方未办理完备手续离场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乙方在租赁物业(场地)内的所有财物以抵偿所欠费用,必要时可提起诉讼追讨所造成甲方的损失。
(四)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联社收回出租物业(场地),同时有权追究乙****联社的经济损失:
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2.****联社书面同意转租、出借所承租物业(场地)的;
3.****联社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物业(场地)用途的;
4.损坏承租物业(场地),造成严重后果的,****联社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联社书面同意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承租物业(场地)建设构筑物的;
6.利用承租物业(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拖欠综合管理服务费 天(含本数)以上;
9.有违反合同约定乙方义务的其他情形的。
(五)合同期间,****联社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的租赁合同如有变更,本合同同时变更,甲乙双方应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联社签订的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的租赁合同如被解除或终止的,本合同同时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将该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运行状****联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至其实际交还物业(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之日。
(六)合同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联社收回出租物业(场地):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逾期超过 日(含本数);
2.乙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中约定乙方违约行为的。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区、****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双方确认各自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将法律文书专递至上述地址,即视为该法律文书已送达。邮寄地址如有变动,任何一方必须书面送达告知。
2.合同未尽之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保证金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联社交易站存档壹份,街道交易站备案壹份,****中心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特别约定的事项:(需要向股东代表特别说明的违约责任条款)(按实际需要填写)。
| 合同签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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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
乙方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 地址: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 合同见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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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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