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的通告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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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的通告

****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4〕16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 2025-2026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我省户籍脱贫户子女(即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下简称“脱贫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

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

1.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三、受理单位(部门)

****学校

2025-2026学年在省内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学校直接按相关规定发放给学生。

****学校

2025-2026学年在省外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向户籍地县级****学校向户籍地****保障部门)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资助资金由受理部门按学年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学校****学校除外)就读的我县户籍"脱贫家庭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请及时****中心提出资助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地址:****教育局****中心,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855-****587。

四、申报材料

(1****学校签字盖章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

(2)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在**省境内办理并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

(4)户主户口簿复印件1份。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于2025年10月8日前由脱贫家庭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教育局****中心(技工院校到****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资助资金一次性发放。

2.2024-2025学年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得到资助的,可以申请补报2024-2025学年**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补报所需材料和正常申报材料一样;已毕业的学生用毕业证(学位证)代替申请表中的公章。

3.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加入QQ群咨询,群号:****044257。

附件1.**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申请表.xls

附件2.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的告知书.doc


****教育局 ****

2025年9月1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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