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中港西路 2 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 39 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 |
| 项目名称 | **县乡村**暨林业保护发展(一期)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 地址:**省**市**县**镇凤飞路**县规划展示馆一楼、 **省**市燕南路17号、****区紫云大道9号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11.34% | |
|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21分 | |
| 项目负责人:胡浩(施工负责人)、钱文静(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工程师、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656、202****0026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成员:安****设计研究院) |
| 地址:**省**市**县宜沟镇**路中段**9号、**省**市**区**路468号通和大厦A座16层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10.07% | |
|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3.88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海岗(施工负责人)、王婉如(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中级)职称证书、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202********300000160、(2018)****0252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农林行业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华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7****广场B座12楼、**省**市**县高河镇皖河路欧陆风情街E-2幢108、**省**市**路459号 | |
|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9.97% | |
|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2.73分 | |
| 项目负责人:孔令岳(施工负责人)、靳科技(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34********02056525、(2022)****012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温****公司(成员单位:**通和****公司、中冶华天****公司)、**县****公司(成员单位:****公司、中冶华天****公司)其联合体成员中的中冶华天****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了两个联合体,并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资格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2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3-****36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杨工,联系电话:153****5788/180****501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