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局,**高新区、**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区〔2019〕116号)精神和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印发的《****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鄂科技通〔2020〕36号)相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技园应具备《****科技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表、****科技园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2.****科技园的单位,应向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大学科技园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及择优推荐。
****科技园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登陆**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cn/jhgl/pmshb/home.html),****科技园申报板块,填写园区基本信息,****科技园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推荐函、实地核查表(PDF格式)。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联系人:谭薇,027-****5775;
通信地址:**市**区水果**苑村52号。
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焦阳,027-****8018;
通信地址:**市**区**路8号。
市科****服务中心联系人:舒志勇、刘珏妙,027-****0035、027-****0159;
通信地址:**市**区发展大道164号。
1.基本信息表
2.****科技园建设方案
3.相关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5.****科技园实地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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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