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开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24〕3号)、《****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该项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扩展服务领域和辐射范围,推动****服务中心建设。引领分散种植农户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积累丘陵山区农机新机具使用新技术经验,让农业机械为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翅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农科所、农资经营店及各服务主体具有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参与遴选。参与遴选服务主体须热爱农业,且无群体上访事件。
三、遴选数量及条件
全县范围内遴选3家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承担项目的****农办经〔2024〕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仅有1个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原则上不少于3个服务环节。
(5******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承载主体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农业农村局****工作站316室(人力**产业园内)。
(三)核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确定服务主体。
(四)公示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服务主体。
五、时限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26日前,超过申报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的服务主体,请在申****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图片及****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罗焕成、联系电话:189****7725;吴朝红、联系电话:150****3600。
附件:
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 承 接 主 体 |
名 称 |
地址 |
乡(镇/街道) 村 |
||
| 负责人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办公座机/手机 |
|||||
| 作业人数(人) |
机械类型、数量 |
||||
| 申请内容 |
年 月 日 |
||||
| 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 意 见 |
年 月 日 |
||||
| ****农业农村局(乡村**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