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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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2025-09-17 09:58:31

****关于

公开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24〕3号)、《****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73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该项目,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组织形式和服务模式,扩展服务领域和辐射范围,推动****服务中心建设。引领分散种植农户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路子,积累丘陵山区农机新机具使用新技术经验,让农业机械为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翅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农科所、农资经营店及各服务主体具有服务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均可参与遴选。参与遴选服务主体须热爱农业,且无群体上访事件。

三、遴选数量及条件

全县范围内遴选3家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承担项目的****农办经〔2024〕3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仅有1个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原则上不少于3个服务环节。

(5******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承载主体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报。请具备承建要求、****中心建设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农业农村局****工作站316室(人力**产业园内)。

(三)核查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确定服务主体。

(四)公示公告。评审结果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服务主体。

五、时限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5年9月26日前,超过申报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的服务主体,请在申****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所图片及****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罗焕成、联系电话:189****7725;吴朝红、联系电话:150****3600。

附件:

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名 称

地址

乡(镇/街道)

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办公座机/手机

作业人数(人)

机械类型、数量

申请内容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

意 见

年 月 日

****农业农村局(乡村**局)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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