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7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环境局
电话:****601
邮编:161299
邮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众参与 情况 | 批复意见 |
| 1 | **省****经济开发区热能供应服务项目 | ****开发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经济开发区内。项目总占地6470m2,**蒸汽锅炉房1座,配置15t/h和10t/h生物质锅炉各1台;**供暖锅炉房1座,装配20t/h模块锅炉1套。配套建设库房以及供气供热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14%。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确保施工期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及建筑垃圾等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蒸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多管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排放;供暖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m高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物质燃料袋装储存于全封闭仓库内;清灰过程均在密闭锅炉房内进行,炉灰袋装密闭贮存,并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锅炉排水及软水制备废水全部用于冲渣、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执****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锅炉房固定区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内贮存;废****回收站。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选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报告表无需公众参与 | 同意 |
****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