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拟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清理。
经信息排查,“永****公司”等425家企业未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现提醒上述市场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公示后,****监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报年报网址:http://fj.****.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监管局咨询电话:0598-****592。
特此公告。
附件:**市未按规定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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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
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拟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进行清理。
经信息排查,“永****公司”等425家企业未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现提醒上述市场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公示后,****监管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报年报网址:http://fj.****.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监管局咨询电话:0598-****592。
特此公告。
附件:**市未按规定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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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