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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附件1:****全文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pdf
附件2:****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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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