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2024年修订)、《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的有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以公开的方式选取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采矿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
| 序号 |
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
矿业权性质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目的 |
评估费用 |
评估期限 |
| 1 |
金秀县桐木镇乔寨页岩矿(金秀****砖厂) |
延续采矿权 |
2025年9月17日 |
为延续采矿权提供参考 |
2万元 |
7个工作日 |
二、评估机构条件
1.矿业权评估机构需有相应的评估资质证书并在广******厅备案。2.区外的矿业权评估机构除需有相应的评估资质证书并在广******厅备案外,还必须在**区内设有办事点。3.近三年内没有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等方面问题。
三、公告期限和报名方式
请于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6:00前,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报名所需材料方为报名有效。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的报名方式,报名邮箱****@163.com,单位地址:**县金秀镇**路137号(******)。
四、报名需提供相关材料
评估机构证明、资质证明、近三年在**的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五、选取
公告截止日后我局从报名的机构中选出提供近三年在**业绩量前5(不少于3家,最多5家)顺序的进行摇号抽签。****纪检组、矿产股、财务室、办公室、****小组监督摇号抽签。摇号抽签两次,第一次为选中,第二次为备选。选中后我局通知中标机构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开展业务,未选中的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联系,联系人:黄靖哲,联系电话:077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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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