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机构 | ****规划局 |
闲置土地认定书
师自然资规闲认定字〔2025〕1号
****:
****与你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092018B0011,宗地位于**市,面积为26680.5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前动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师自然资规闲调字〔2025〕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武长龙 联系电话:0996-****678
****
2025年9月17日
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师自然资规闲听证字〔2025〕1号
****:
我局向你方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师自然资规闲认定字〔2025〕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自然**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武长龙 联系电话:0996-****678
****
2025年9月17日
附件:闲置土地认定书(天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