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0-3号
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7个问题中,问题40-3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0-3号问题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二、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管护力度,落实动态化监管。以“林长制”为抓手,强化“三项制度”执行力,全面督促检查,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县设县、乡、村三级林长311人,县级督察长3名,村组专管员2329名,护林员3205名,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林长,并按职责分工联系责任区,全面落实“一村一林长、一组专管员、一区一护林员”源头网格化管理机制。划定县级网格责任区1个,乡级网格责任区18个,村级网格责任区130个,村组网格区2828个,县域林草**实现全网格化覆盖。按时向县级协作单位和乡镇(街道)下发巡林提示函,森林防火专项巡林提示函。2025年,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工作,推动重点工作41个,巡林3450次,发现问题761个,均全数整改,整改率100%。制定护林员管理办法,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全县划分网格2262个,进一步压实护林人员管护责任,加强辖区森林**监管,有效遏制破坏森林**问题多发态势,对天然林**实施有效管护。二是强化森林督查,落实常态化监管。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查处 2024年第一、二、三期森林督查违法案件19件。三是优化要素保障,落实全过程监管。严格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林林地监管。常态化开展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监督检查,2025年开展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监督20个;查处涉及违法使用天然林案件14件。全面加强林木采伐作业监管,2025年开展林木采伐监管过程中,未出现超审批范围采伐和少批多采、未批先采等违法行为。四是摸清**底数,促进精准化管理。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完成全县林草湿荒**普查,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进一步摸清**底数,核实甄别天然林,夯实森林**管理基础。
三、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准备开展自查自验,并申请市级验收。
四、公示时间及其他事宜
公示时限:2025年9月15—19日。若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于公式期****草原局反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顺利,0870-****060,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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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