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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保******服务中心****保健院)迁建项目电梯工程保******服务中心****保健院)迁建项目电梯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保******服务中心****保健院)迁建项目电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保******服务中心****保健院)迁建项目电梯工程于2025年8月22日在**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9月15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中心(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并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本项目进入实质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9月15日10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委员会评审,3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三、评审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金****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朱女士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刘女士 | 废标结果 | 投标人 | 被否决的依据 | | ****公司 | 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7)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公司 | 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第一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7)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22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保****镇新街15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710-****56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保****镇**街47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10-****567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地址:保****镇光千路5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710-****376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招标人:****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