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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保亭黎****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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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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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省保亭黎****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保亭黎族苗族****村委会 |
| 环评单位: | **仓满环境****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以石带支流和毛辉支流作为水源取水,**输水管总长约4577m,配水管总长22471m,**拦水坝2座。****水厂。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气 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均为暂时性影响,经采取洒水降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钢管防腐废气和装卸涂料采用环保涂料,工程量小,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少,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2、废水 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SS,混凝土养护水污染因子有pH,车辆冲洗水污染因子有少量石油类等污染物。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量平均为13.8m3/d,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市政吸污车定期清运,废水不外排。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取水工程施工涉及围堰建设和拆除,为防止施工搅动水体造成SS突增影响下游500m处的水生生物,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围堰外设水体防污帘,水体防污帘防止SS扩散的效率达85%以上,可消除取水工程施工扰动水体的影响。 3、噪声 由于配水管基本沿村庄及什玲镇铺设,周边的居民点较多,因此配水管施工时会对周边村庄等居住区产生影响,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现象。净水工程和取水工程施工场地距离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150m以上,影响不大。 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一般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可以接受。 4、固废 项目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以及废涂料及桶等固废。 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部分尽量回收利用;****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转运场;废涂料等采用防渗桶收集,运至建筑垃圾转运场内相应分区,或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挖方堆放于临时堆场,用于回填,不能回填的弃石方运至建筑垃圾转运场内相应分区,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不会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地下水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可能影响地下水水质的因素主要是混凝土施工废水下渗影响地下水pH;各种施工废弃物临时堆放、机械漏油以及废涂料下渗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深基坑疏排水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 设临时沉淀池和较完善的截流沟拦截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和车辆冲洗水及废涂料泄漏物,并对截流沟和临时沉淀池采取硬化防渗措施;深基坑及时封堵地下水。 上述废水及时收集在防渗的沉淀池中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而蒸发掉,不会下渗影响地下水。 6、生态环境 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分为陆生生态影响和水生生态影响。 工程区域陆生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天然植被主要是草丛或灌丛。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很容易恢复。在采取“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的指导下,对古树名木和保护目标采取避让措施,可避免对珍稀保护植物的影响。施工永久或临时占地区野生动物以抗人类干扰能力强的物种为主,对施工噪声、灯光等的影响不敏感,野生动物可自由远离,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石带河、毛辉河水体为流动性河流水体,水体总生物量相比其他类型的水体少,评价范围内没有鱼类三场一通分布,没有发现珍稀濒危保护生物。施工期采取围堰施工和水体防污帘,对水体干扰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不大。 1、废气 本项目全部建成后运行期大****净水厂食堂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废气、生活垃圾异味、脱水污泥异味和检验废气,产生量很少。 在分别采取油烟净化器、检验过程通风橱,生活垃圾和脱水污泥及时清运的情况下,运行期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废水 运行期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和脱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脱泥水委托市政吸污车定期清运,废水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直接影响地表水环境。 3、噪声 本项目****净水厂设备运行的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经过噪声防护措施治理后,经预测,净水厂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含生活垃圾、脱水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化验室废物、维修含油废物等危险废弃物。这些固废均可100%分类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 供水厂建成后,将向保亭县提供充足的水源,取代以地下水为主的自备水源,减少因抽取地下水而引发的一系列地下水文(地下水径流、流速、流向等)地质问题。可见工程运行期对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有利。运营期固废100%分类妥善暂存和处理,不会影响地下水环境。 6、生态环境 项目运行期可能对水生生态或陆生生态造成影响的有:取水影**文情势和输配水管渗漏。 经计算输配水管泄漏量远小于当地的蒸发量,不会导致地下水水位升高,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是管线附近的植物因此不会缺水干旱枯萎,植物生长会逐渐繁茂,对陆生生态的影响是积极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符合《**水网建设规划》规划提出的琼南区需要改善城乡供水水源供水条件的区域,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什玲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水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水利项目和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已被纳入**省2024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范畴;工程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公园,经分析论证,工程选址选线、调度运行方式等符合**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省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输水工程和配水工程用地只涉及施工期的临时占地,临时占地输水工程全段和配水工程A干管桩号0+000~9+100管线段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配水工程A干管桩号:9+100~10+967.594管线段、B干管和C干管全段均不涉及生态敏感区,根据现状调查,项目施工范围未有保护生物分布,本项目施工在合理避让保护生物的情况下,按本评价建议按确定的最优的选线的线路进行施工,因此,选线合理。 根据上文的分析,****水厂用地符合《**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县什玲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规划,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符合**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符合**省河道管理规范,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项目取水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本项目为民生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经报于相关河道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符合相关用地规划,用地合法。 本项目根据取水、输水、净水厂等工程进行选址选线的方案比选,具体分析详见3.1.1.1、3.1.2.1以及3.1.3.1等文本分析章节,最终确定最优选址方案,且各个工程相对协调布置,可以达到规划、技术经济以及环境条件的最优化。 根据本评价的分析,本项目废气排放量很少:厨房油烟、发电机废气、化验废气等,对大气环境没有影响;本项目排放的废水成分主要是生活污水和脱泥废水,定期委托市政吸污车定期清运,废水不外排,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噪声为净水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小,且距离声环境目标较远,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100%妥善分类处理处置,不会影响外界水环境、土壤环境或地下水环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用地合法,本项目选址选线基本合理。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生态影响的避让就是采取适当的措施,尽可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不利的生态影响。生态影响的避免是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环境予以绝对保护而采取的措施。一般通过更改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施工方案,道路改线,变更项目内容或规模等手段避免项目造成难以挽回的环境损失。生态影响的减缓是对难以避免的不利生态影响采取一定措施减轻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生态影响的减缓通常是采取先进的生态设计方法减少损失。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周边林地、园地、农田及草地的占用和破坏,加强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 严格划定施工红线,施工人员仅限红线内活动,不影响红线外动植物。做好宣传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不得在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施工区表层土储存,做好施工期的遮盖和防护,以便回用。尽量避免使用大开挖方式施工。尽量缩短施工路线,对于高区和低区配水管沿省道布设的情况,尽量采用双管同槽铺设。对于穿越道路的管段,采用拖拉管施工工艺,对于跨越河流的管段,采用支墩支架施工方案。 取水工程施工采取设置围堰施工作业,基坑水通过静置、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无法回用的,则用泵抽至围堰外防污帘内,不得直接排向河流,以免影**质和水生生物。不得捕捉河里的鱼类。 临时堆土场、施工裸露地段,采用临时覆盖方式苫盖。在施工破土区和堆场区域布设截流沟和临时沉淀池,防止水土流失。在堆土场和管线铺设地势较陡段,采取草袋挡土墙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所在区域除O未达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其余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五项污染全部达标。项目监测断面的各项因子均满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生态环境厅官网的2021年至2023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陵水河什玲公**和打南村省控断面的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水厂厂界N1~N4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N5~N10以及N12等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N11、N13、N14等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的所有监测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项目土壤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筛选值。 |
| 环境风险控制: | 本项目风险物质泄漏或由此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是本项目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在采取上述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物质的泄漏可控制在小空间内,一般不会超过厂区,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可控,可避免。 |
| 公众参与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制定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1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网站对本项目进行了第一次公示,提供公众意见表链接,明确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意见表;2024年3月29日年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网站上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自公告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在《**特区报》上进行登报公示;于2024年3月29日****村委会、****政府公告栏等当地居民熟知的场所进行张贴公示。2024年6月20日将报批前公示的报批稿以及公众参与说明于生态环境公示网站进行公示。 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及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