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0000T沥青砼、20000T水稳料、3万m3商砼及公路工程材料建设项目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00T沥青砼、20000T水稳料、3万m3商砼及公路工程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张西河乡朱家屯村北侧380m处,(中心坐标:114°11′3.412″,40°25′30.24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县张西河乡朱家屯村北侧380m处,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为6000m2,封闭式料场为1000m2,沥青储罐基础为350m2,易耗品仓库为800m2,实验室为120m2,办公用房为200m2,员工休息室为100m2,员工餐厅为100m2,变压器房为30m2,设备维修间为100m2,沉淀池为40m3,购置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
环保手续履行情况:****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20000T沥青砼、20000T水稳料、3万m3商砼及公路工程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8日,****环境局**分局出具了《关于****年产20000T沥青砼、20000T水稳料、3万m3商砼及公路工程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环函〔2022〕71号)。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8月,项目建设完成。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8月,项目建设完成。
项目调试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10月17日
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地点、项目竣工时间、调试时间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等
联系人:胡总(153****4666)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信息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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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