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轻量化高端智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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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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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开发区****统计局 |
批复文号 |
德开发改审[202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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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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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1399㎡(约32.10亩),总建筑面积约18430㎡,包括**标准化厂房约17280㎡、园区配套用房及附属设施约1150㎡,**室外停车位85个、充电桩15个,**园区配套道路约0.81km****园区道路约0.29km,厂区内部道路约0.52km),****园区内给排水管网、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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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36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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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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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开发区轻量化高端智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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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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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9-17 00:00至2025-09-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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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9-17 00:00至2025-09-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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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配备5人,其中:(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并具备招标代理专业或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明文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①须提供的职称证明文件为:职称证及**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若不能提供此截图,则须附任职资格文件及任职评审表);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申请人为拟派人员缴纳的最近至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比选公告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2.业绩基本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自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申请人和项目负责人均须至少具有5个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叠。3.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以8075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正算后下浮50%为15.3万元。最终费用以实际完成招标内容的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正算后×50%×(中选价/最高限价),根据完成的招标内容分次据实结算,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4.其他要求:申请人不允许有不良行为记录,****公司证明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传至邮箱:****@163.com,最终以提供邮箱的申请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要求、不齐全或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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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邹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8-****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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