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七台河市坤财玉米农民专业合作社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七台河-茄子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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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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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9-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306

通讯地址:**市**区**街104****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

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

意 见

1

****改扩建项目

**省七台****农场场部东 G229公**侧

****

******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选址位于**省七台****农场场部东G229公**侧,占地面积25995.57㎡(新增占地11484.84㎡)。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12t/h燃煤热风炉改造为12t/h生物质热风炉(1#生物质热风炉),现有600t/d烘干塔不变(1#烘干塔);拆除现有1座20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4t/h燃煤热风炉,**1座1000t/d烘干塔(2#烘干塔)及配套1台20t/h生物质热风炉(2#生物质热风炉),其他工程内容不变,项目年烘干原粮玉米(不含杂质)32000吨。冬季办公****农场集中供热,生产用热分别由1台12t/h和20t/h生物质热风炉提供,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灰渣库抑尘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经城****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组织废气污染,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沉降室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筛选设备密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地面硬化处理,输送机全封闭,降低输送落差,装卸区设置半封闭遮挡,选择良好天气进行晾晒,禁止大风天气晾晒,物料采用防尘布苫盖,厂区定期清扫,保持厂区清洁;采用环保型烘干塔,塔体设置防护罩,底部设置灰斗;潮粮、干玉米、燃料及灰渣暂存均为全封闭暂存,炉窑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有车间厂房其他炉窑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强加厂区四周绿化等措施,北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初清筛分杂质、清选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烘干塔灰斗收集的颗粒物、厂区清扫收集的颗粒物、生物质热风炉炉渣、热风炉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布袋等、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初清筛分杂质集中收集作为饲料外售;清选除尘设备收集的颗粒物、烘干塔灰斗收集的颗粒物和厂区清扫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物质热风炉炉渣和热风炉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全封闭暂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布袋由厂家负责定期更换布袋,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七)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八)本项目核定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1.981吨,氮氧化物5.944吨,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小于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二氧化硫4.8吨,氮氧化物6.0吨),排放量总指标拟从现有工程污染物总量中调剂解决。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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