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申集镇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新建水泥路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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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申集镇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水泥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为成交人,现将成交人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名称:******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锦绣兰庭180号门面

(三)成交金额:510000.00元

(四)供应商的评审报价:510000.00元

(五)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32分

(六)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县申集镇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水泥路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内容为**县申集镇彭集村、黄李村大董村等7个村**水泥路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段瑞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85380

更正日期:2025年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县申集镇申张路

联系人:邵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5#楼702室

项目负责人:朱 工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采购人代表)、朱 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204(采购人代表)、189****3266(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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