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和《****水库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省取水许可管理权限规定》(闽政〔2006〕39号),以及《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8月11日在**市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组,对编制单位****公司提交的《****水库水**论证报告(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并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根据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SL/T525.1-2023)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报告书》编制内容经修改补充后的报批稿基本符**利部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基本要求。论述比较全面,水**影响分析和水**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水库位于**县水门畲族乡境内的桐油溪上,坝址位于水门鑫族乡茶岗村与大平村交界的桐油溪下游河段。吴坑水库是以日常供水为主要任务,兼顾担负应急备用水源功能,结合消能发电的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287.0m,总库容1886万m3,多年平均供水总量1820万m3,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规定,本工程按库容规模确定为中型,工程等别为III等。项目工程任务为供水,兼顾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取水水源类别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水**配置、设计供水保证率 95%,年取水量1820万m3。项目取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流域综合规划,项目提出的2030年用水指标问题拟在“十五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配中结合**实际用水情况综合考虑,鼓励通过跨县水权交易或推广节水等措施解决,确保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项目提出的项目用水水平基本符合国家及方地相关标准,基本同意项目节水评价结论。因此在处理好相关用水关系、进一步改善水源水质、保证坝址最小生态下泄流量 0.483m3/s的前提下,项目取用水合理。本次水**论证未涵盖消能发电的水利工程,需在消能发电工程建设前补充消能发电工程专项水**证论。
二、你公司应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台账,确保项目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符合控制目标。
三、你公司应做好取用水计量工作,定期检定或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请你公司按照核定取水量,及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费。
五、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 日后,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核发运行期取水许可证。
六、建设项目取水事项的取水规模、地点及用途等若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向我局申请取水许可。
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建设项目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水库工程水**论证报告(送审稿)》专家组技术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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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