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根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制定印发《**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丘办发〔2021〕127号)文件,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责任追究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组等4****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督查整改组织领导机构,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定期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确保落实落细见效。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县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政协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交办问题“有人盯、有人办”。
(三)狠抓跟踪督办,规范验收销号。**县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调度督办机制,完善验收销号标准和要求,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
(四)厘清问题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信息公开。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定期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报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绿色发展成果成效的典型事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2021年底前,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摸底排查。2020年9月,初步完成了野外实地调查,摸清了矿山基本情况,最终确定**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18个,图斑面积229.42公顷,形成了清晰的工作任务台账。
(二)按照“一矿一策”原则,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恢复实施方案。根据《**县历史遗留矿山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建议书》,于2021年完成《**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于2022年完成《实施方案(修编)》,为实施**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三)扎实开展基于**县实际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选择研究,已完成修复图斑的前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修复工程施工设计规范,结合图斑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修复模式,已完成66个图斑1072亩的设计工作,其他图斑的施工设计工作正在开展。
(四)为做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整改销号工作,我县主要采取争取上级资金和社会化融资解决修复资金问题。一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成功申报并实施了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通过《****财政厅 ******厅关于下达2022年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71号)》获得省级补助资金141万元,在项目实施期间县财政已全部清算保障,项目已通过省级最终验收;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修复治理,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与****公司签订了《**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协议》,由该公司筹集资金395万元完成**县第一批26个图斑39.04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工作,与**州****公司签订了《**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战略**协议》,由该公司筹集资金兜底保障完成**县剩余第二批132个图斑150.2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工作。通过以上举措,有效保障了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奠定了资金基础。
(五)通过对以自然修复、工程修复、转型利用方式处置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查后,按规范要求对具备核销条件的图斑上报系统进行核销。
三、整改成效及自检自查情况
(一)整改成效
2021年按照自然**部统一制定的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分类认定标准和核查技术规程。自然**部认定下发**县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任务图斑共218个229.42公顷,整改成效如下:
1.整体情况。截至目前,**县已完成治理和正在治理图斑86个,已治理和正在治理修复占损面积79.17公顷(其中:已完成治理并报经自然**部销号图斑24个,面积17.56公顷;已完成治理待自然**部销号图斑36个,面积22.57公顷;正在开展治理图斑26个,面积39.04公顷)。已落实治理资金,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共132个,面积150.25公顷。通过整改,**县已治理和正在治理图斑面积占比34.5%。已落实治理资金,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面积占比65.5%。
2.“十四五”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规划局分配下达**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预期目标为84.48公顷,**县已完成治理和正在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面积79.17公顷,完成率93.7%,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共132个,面积150.25公顷,实施后将全部完成上级下达的修复任务。
(二)自检自查情况
截至目前,**县已完成治理和正在治理图斑86个,已治理和正在治理修复占损面积79.17公顷(其中:已完成治理并报经自然**部销号图斑24个,面积17.56公顷;已完成治理待自然**部销号图斑36个,面积22.57公顷;正在开展治理图斑26个,面积39.04公顷)。已落实治理资金,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共132个,面积150.25公顷。通过整改,**县已治理和正在治理图斑面积占比34.5%。已落实治理资金,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面积占比65.5%。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正在实施第一批26个图斑的工程修复工作,计划于2025年11月底完成全部修复任务。争取于2025年12月底前上报系统进行核销。
(二)持续推进剩余第二批132图斑的施工设计工作,同步推进第二批图斑的工程修复工作,确保2026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图斑生态修复工程主体施工,8月底前上报系统进行核销。
五、结论
通过整改,**县已治理和正在治理图斑面积占比34.5%。已落实治理资金,正在编制规划设计,即将动工图斑面积占比65.5%。**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和面积已大幅减少。同意通过县级自检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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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