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部2023年8月22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要求,****运输局需在2025年开展对**地铁全线网(6条线路)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三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目录代码为B0501。
二、预算资金:55.1万元。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经费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
五、工作内容:****运输部2023年8月22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和2023年9月22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8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地铁线网6条线路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方案,针对**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形成《**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3年(2022年至今)开展过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咨询项目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第三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七、目标要求:由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针对**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6条线路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有关要求,形成《**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