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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企石镇****路22号2#楼8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企石镇****路22号2#楼801室。项目占地面积12138.46m2,建筑面积37968m2,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英规内架、排插、数据线、保险管、品字尾插脚、硅胶电源线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英规内架500万个/年、排插47.5万个/年、数据线80万条/年、保险管375万个/年、品字尾插脚225万个/年、硅胶电源线8万米/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工序(1#楼:2-4F、5-7F)废气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分别引至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造粒工序(2#楼1F)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塑胶押出、压片、硅胶押出、印字、清洁擦拭、烘烤工序(2#楼2-4F)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标印、烘烤、清洁擦拭工序废气(2楼:5-7F)设于密闭车间内进行,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过粉、打磨修整、浸锡、焊锡、混料、破碎工序属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造粒、押出、注塑、水冷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的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通过雨水系统排水管网汇集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3、项目可回用塑胶件次品、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其余****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5-09-17 |
| 联系人 | ****环境局企石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2966 |
| 通讯地址 | **市企石镇****服务中心三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