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梁长征文化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 ||
| 采购单位 | ****警察大队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杨维涛 | 联系电话 | 153****6668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9-17 1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21 17: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9-21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9-22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1 | ****南梁长征文化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001 | **** | 货物类 | 328500.0 |
公告内容
****受****的委托,对“****南梁长征文化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南梁长征文化园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控制价:328500.00元。
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四、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2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投标人须提供《**市公共**交易诚信承诺书》。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 请于2025年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21日17时00分登****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1日17时00分。
3. 竞价时间:2025年9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17时00分。
4.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 ”平台上发布。
八、结果公示
1.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省**市**区恒美巴塞罗那奥园写字楼一幢1416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杨维涛
联系电话:153****666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恒美巴塞罗那奥园写字楼一幢1416号
联系人:苏菲
联系电话:187****5115
****
2025年9月17日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