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2023年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桦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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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6MACBJMBH16李雪芹
李雪芹**省**市**县
**县**镇中伏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2023年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
2021版本:016-植物油加工C1331-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省**市**县 **县**镇中伏村
经度:131.01626 纬度: 47.02076****环境局
2023-09-11
佳桦环建审〔2023〕24号****
2025-09-16447.2
4****
****0826MACBJMBH16****
****0826MACBJMBH16**省阳昕****公司
****0800MADX5X78862025-08-08
2025-08-202025-09-16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3cfef644c35b6bc****1913d389223c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镇中伏村。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年产大豆油700吨、豆饼4000吨。该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镇中伏村。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年产大豆油700吨、豆饼4000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镇中伏村。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年产大豆油700吨、豆饼4000吨。该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县**镇中伏村。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年产大豆油700吨、豆饼4000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压榨、过滤、精炼、灌装压榨、过滤、灌装
由于压榨大豆油热销,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以已清选好的大豆为原料,采取压榨工艺生产大豆油,不进行精炼,精炼设施不使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施工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和污染道路、环境等,严禁将施工污水散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应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压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其他单位现有生活设施。在认真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施工废水对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伴随施工期的结束也将结束。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t/a,生产废水产生量800吨/年;生活污水、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罐内,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公司废水接收水质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罐内,其水质满足******公司的污水接纳标准,定期由吸污车外运至******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是可行的。 (二)把控固体废物污染措施。施工期: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撤;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油脚、脂肪酸、皂角,废白土、污泥和废包装袋、废磷酸桶。项目职工人数为8人,职工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量0.5kg计算,年工作300天,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脚、脂肪酸、皂角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废白土、污泥收集后外售有机肥企业;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磷酸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度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度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附录C执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围挡。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过程应洒水作业,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扬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运营期:1.1废气源强核算 项目废气主要为压榨废气、精炼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1)压榨废气 项目压榨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大豆油挥发的少量异味气体,用臭气浓度表征。项目采用冷榨工艺,减少了高温加热工序,利用物理机械巨大的压力将油脂从原料中分离出来,压榨时温度小于60℃,产生的异味很小。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饲料加工、植物油加工工业》(HJ1110-2020),评价要求通过加强车问通风,增加通风次数,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要求。 (2)精炼废气 项目油脂脱色采用白土进行脱色,脱色工序在脱色塔内完成,油脂脱臭采用蒸馏法,在脱臭塔内完成,在大豆油精炼过程中会挥发部分芳香类有机物《大豆油香味),主要成份是油脂中的异味物质和游离脂肪酸,即在精炼工序(脱色、脱臭)中产生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少量臭气。项目精炼过程采用全密闭生产设备,各工艺设备之间均通过密闭管道连接;脱色、脱臭在高温、高真空条件下进行;脱色、脱臭塔顶部设置高效捕集器收集脂肪酸和臭气,产生的异味物质和游离脂肪酸从塔顶排出后将进入真空系统,依次经脂肪酸捕集塔、冷凝器冷凝洗涤后,98.5%脂肪酸转化为液体脂肪酸进入脂肪酸储罐中而被去除,而剩余部分未能被处理的少量臭气和脂肪酸尾气将由密闭管道通过引风机(设计风量为10000m3/h)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一般排放口,131°0'58.751°、47°I'13.762")有组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环境质量为达标区。项目生产设备全密闭,精炼废气采用脂肪酸捕集器、冷凝器冷凝洗涤+15m排气简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评价要求车间内整体通风,增加通风次数,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96)厂界限值要求,车问外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019)要求。****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间封闭,采用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限值要求。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燥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的。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淘汰高噪声施工机械,推广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如液压机械较燃油机械平稳,噪声低10dB(A)以上。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要求。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软连接和隔声消声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震垫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②在风机设隔声罩并且在风机进气口、排气口以及放空口均安装消声量为20~25分贝的消声器,以较大幅度的降低风机的最强噪声源。 ③厂区合理布局,将生产设施设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车间西侧,车间东侧设置库房;同时进行绿化,并充分利用距离衰减。 ④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保持设备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噪声下降25-30dB(A),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防治措施可行。1、已按环评批复落实,施工期无环境信访事件发生。 2、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采取压榨工艺生产大豆油,不进行精炼,精炼设施不使用。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项目未建设精炼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压榨工序不产生废水,少量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因****处理站及污水罐;****处理站,不产生污水处理恶臭气体。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不产生油脚、脂肪酸、皂角、废白土、污泥、废磷酸桶等固废。 3、项目设备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4、项目通过加强车问通风,增加通风次数,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奥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要求。 5、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采用密闭厂房,实体围墙,对厂区合理布局,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6、项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
由于压榨大豆油热销,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一条大豆压榨、精炼生产线,以已清选好的大豆为原料,采取压榨工艺生产大豆油,不进行精炼,精炼设施不使用。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项目未建设精炼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压榨工序不产生废水,少量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因****处理站及污水罐;****处理站,不产生污水处理恶臭气体。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不产生油脚、脂肪酸、皂角、废白土、污泥、废磷酸桶等固废。 本次验收只对项目精炼工序及其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以外的部分进行验收。项目生产、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清掏、堆肥,不外排,属于利好,无重大变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项目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已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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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压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问通风,增加通风次数,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生产设备全密闭,精炼废气采用脂肪酸捕集器、冷凝器冷凝洗涤+15m排气简排放。****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间封闭,采用绿化,喷洒生物除臭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1 厂界标准值 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项目未建设精炼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处理站,不产生污水处理恶臭气体。压榨废气增加车间通风 现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1 厂界标准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项目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设备设置在封闭的空间内,产噪设备加设减振基础或减振垫。 现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油脚、脂肪酸、皂角,废白土、污泥和废包装袋、废磷酸桶。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脚、脂肪酸、皂角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废白土、污泥收集后外售有机肥企业;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磷酸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由于精炼设施未投入使用,不产生油脚、脂肪酸、皂角、废白土、污泥、废磷酸桶等固废。项目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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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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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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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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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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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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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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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