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新闻网站做好形象推 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在其人民网网站【http://sd.****.cn/】上,进行形象宣传推广;具体内容如下:(1)发布位置:**频道首页C区;(2)类型:图片链接;(3)投放周期:一年;(4)投放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6年11月10日;(5)投放内容:****形象推广。 2.成交供应商通过在其网站的形象推广,不断提升采购人的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有效提高中央和省领导以及广大群众对采购人各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全面展示采购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形象和风范,充分展现**民营企业家的面貌和风采。 3.如成交供应商更新其网站,且原宣传位置不再存在,经采购人同意后,成交供应商可将采购人图形放置在其新网站的同等重要位置。 4.成交供应商积极在人民网**频道首页重要位置推送**民营经济发展形象,并尽力向总网推送。 5.成交供应商积极在其新媒体平台推送**民营经济发展形象,并尽力向总网推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网是网上的人民日报,是“第一党网”,是排****新闻网站,是****新闻网站。 ****新闻网站的排头兵、第一家采编与经营“整体上市”的媒体企业,人民网形成了新闻采写、网络评论、在线访谈、微博发布互相配合的快速、权威、深度新闻报道模式,网民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经中共中央批准,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先后唯一承建了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中心官网官微,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的官网官微,是唯一承办中共中央官网官微的央媒。 ****是人民网在**地区的派出机构,可唯一全权负责**地区业务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市**区**路1号二层
时间:2025-09-18 00:00:00至2025-09-24 23:59:5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刘舒婷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19号
联系电话: 0532-****283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路208号
联系电话:0532-****58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联系人:刘谦
联系地址:**市**区**路288号2号楼16楼
联系电话:130****0751
附件1 ****新闻网站做好形象推广项目专家论证意见.pdf